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始,住建部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租售同权试点工作,在这项政策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开始,住建部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租售同权试点工作,在这项政策中,核心内容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也就是说,对外在大城市生活的外地人来说,以后可能不用买房就可以享受到平等的子女教育权。那么,租售同权商业公寓方面的影响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租售同权商业公寓方面的影响是什么?
  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广州、深圳等12个城市开展首批住房租赁试点,明确各地要搭建住房租赁交易平台。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除了规范监管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支点是提供大量稳定持久的可租房源,尤其是长租公寓在未来的发展引人关注。未来,传统租赁模式将会逐渐消逝,规模化、机构化、专业化的资产托管是主流模式,同时会诞生超大型的资产托管企业。
  二、广州是如何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
  1、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比如,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2、落实出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由竞价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4、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公安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改建后的实际使用性质进行审批验收。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综上所述,在租售同权政策中,明确提出承租人的权利,因此,租售同权商业公寓方面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会推动商业公寓的发展,像地段好的公寓租金也会有一定的上涨。目前,广州市提出,大力发展商业公寓,鼓励商用房改造成出租房。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改善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贯彻租售同权政策。
  
  
  


·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
      当地政府为了统计当地人民的就业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到相应的就业服务中心去备案,相同的,如果解除了劳动关系后也需要及时的删除备案,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在劳动局备过...


·一、员工如果生病如何请病假?
      一、员工如果生病如何请病假?病假申请流程用工单位有不同的规定,不过大同小异,就是带上医院的诊断书,主治医生的病假条找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然后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具体申请病假需要什么条件,劳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


·工伤赔偿的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工伤赔偿的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


·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在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您也是很熟悉劳动关系对自己的重要性,它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约定,在福利薪酬相关问题上不再产生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但是有时会遇到意外,那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1、...


·做一休一的员工加班工资怎么算
      做一休一的员工加班工资怎么算?做一休一的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的话,就应当按照小时或者是日工资的方式来进行一个计算,而我们国家所规定的是职工全年月平均工资的话,一般情况下天数都是按照20天来进行计算的,当然具体的计算方式还是需要区别对待。加班加点地工作,是许多企业中的常见现象。《...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一、 道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公路工程必须实行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市场一般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执行,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完成后进入保修期,规定为5年。有关依据你可以在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范本》中找到,我把规...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一、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一、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是单位违规吗?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是单位违规吗?劳动合同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合同条款来规定与劳动者有关的利益,仅凭口头约定,非常容易出现劳动纠纷。不订立合同是单位疑似逃避责任的表现,要注意补充订立也是有期限的,以下是跟劳动合同有关的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的薪资的计算是有很多部分组成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福利费也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呢?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哪些区别和特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介绍。 一、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


·疫情期间怎么开工作证明
      疫情期间怎么开工作证明 为了防止人员随意流动造成的疫情传染,全国各地都实施了交通管制,针对本区域内的住宅小区、办公楼等人员聚集的区域,也实行了封闭措施。但是有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企业,无法长时间延迟复工,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条件下,选择了提前复工。但是人员在上下班进入写字楼和小区时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