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少夫妻会在结婚之后按揭购买一套房产,这样的房产通常就称为按揭房。那要是日后放贷尚未还清,而夫妻却离婚了的话,这个按揭房该如何来分配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一)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三)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二、房改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售后公房,也称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公房实际上是卖给夫妻双方而不是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根据一定的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往往与夫妻双方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
  
  关于离婚按揭房的分配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由于按揭房登记的情况不同,所有实践中还需要各位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如有需要,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购房居间合同纠纷争议焦点有哪些
      购房居间合同纠纷争议焦点有哪些居间合同规则有两个特殊性:一为委托人给付义务的附条件性,二为居间报酬请求权的不确定性。实践中,由于钟摆式的不对称信息,居间人与委托人在履约过程中均可能出现机会主义倾向,衍生出双边法律与道德风险。 一、“跳单”违约认定 屋购买者经常利用房产中介公司...


·商品房网签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网签规定是怎样的?《城市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规定商品房网签之前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网签时具体的注意事项如下: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


·一、北京东城区两限房是否允许出租?
      一、北京东城区两限房是否允许出租?按照规定,两限房是不能出租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缺少支撑,违规失信成本较低等原因,保障性住房的供后管理是一个难题,对两限房出租的管理不规范或者管理不严格,各地出现了两限房普遍出租的现象。但不管如何,按照现行国家政策的规定,两限房出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必须网签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必须网签吗? 二手房买卖网签问题 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实行了二手房网签,要进行二手房买卖就必须要进行网签;如果所在地区没有实行二手房网签,就可以不进行网签。 二、二手房网签的优势 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如果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直接撤销或修改遗嘱就行了。如果办理的是委托书公证,那么撤销的是委托书而不是公证书,由原委托人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撤销委托的声明书公证。如果是房屋买卖或赠与公证,那么除非双方都同意才行。再强调一点,公证书是无法撤销的,...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在短期时间内换不上贷款或借款,会选择用房产证抵押到银行贷款或直接抵押给借款人。但这种情况有一个特殊部分,就是农村的房屋,特别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那么农村房屋的买卖或转让都有哪些条件?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


·现在不少武汉人通过联系中介,买卖二手房。既然涉及到买卖,尤其
      现在不少武汉人通过联系中介,买卖二手房。既然涉及到买卖,尤其是价值巨大的房屋,双方要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各种权利义务。买卖双方谈好条件后,买方支付定金,下面双方就要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武汉海天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篇范文了解下。 武汉海天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小产权房的种类有哪些
      我们常说的在农村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其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小产权房的种类其实不仅仅只是这一种。那究竟小产权房有哪些种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小产权房有哪些种类 目前的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不管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总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但现实中总是出现一些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况。那常见的导致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


·一、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买方离婚是否算违约?
      一、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买方离婚是否算违约?对于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中离婚,是否违约,需要根据约定进行核实确定。如果当事人存在约定的违约行为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