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和结果发生地)报案,也可以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地和被告人居住地)报案,无论在哪里报案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受理之后,如果发现不属于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二、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标准【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集资诈骗罪的特征第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所谓项目。“以虚假的证明文件”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往往以所谓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资信证明等欺骗投资者,“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表现为行为人许诺的利益往往远远高于国家限定的利息标准。第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根据《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吸引公众投资入股或者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向社会筹集款项,具有明显的融资性。第三,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集资诈骗行为人为非法占有尽可能多的资金,一般事前不会设定具体的、不变的欺骗对象,而是采用大张旗鼓、较大规模、甚至是通过新闻媒体大造舆论的方式,将其虚构的事实向社会广为传播,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者单位受骗。因此,集资行为面对社会公众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如果行为人仅指向具体的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一般不构成本罪。以集资为名诈骗特定范围的人员,例如熟人的,一般也不宜以集资诈骗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合同诈骗罪或者诈骗罪定罪。首先受害者可以选择在案发地点报案,也就是受害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选择在犯罪分子所在地报案。网络非法集资诈骗较现实中的非法集资诈骗来说隐蔽性更高,犯罪分子被抓的机率也更小,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就应注意防范非法集资诈骗,以免经济受到损失。
  
  
  


·最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我们将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土地有三类、五类土地二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淡水街道、秋长街道、...


·农村宅基地可以退出,要房还是要钱?
      一、直接钱补 如果农民愿意将自家宅基地退出,会根据宅基地面积以及国家补贴标准,给予一定的金额的现金补贴。其实,说起直接补钱,有的农民很高兴。但是不同地区补贴肯定不同,一线城市地区与三四线城市补贴金额肯定不一样,给的多皆大欢喜,与别的地方比起来,比较少的话,感觉还不如不补呢。 ...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一、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所以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


·法律援助能不能异地申请?
      法律援助能不能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只要满足条件是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申请的。二、法律援助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会签订相关的场地租赁合同以进行保障。然而签订合同的流程各不相同,较为复杂,那么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为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 场地租赁当事人应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重视,他们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即只需取得房产所有权就万事俱备了。但是,我们告诉您而这是不同的概念。若对此不加以重视可能会存在隐患。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 ...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证转让费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契税:成交价的3%。交易费:一般数百元登记费,一般数十元至数百元(可以到当地的国土部门查询)此外,可能涉及的费用包括土地评估费(给土地评估公司,可讲价)有土地使用证...


·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是什么?
      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是什么?土地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我们进行很多的活动,进行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土地,因此在对待土地上面很多问题我们需要了解清楚透彻,比如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往往一字之差所代表的意义和权利却有着很多大不同,所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模板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


·土地使用权空间权是什么意思
      现在制定的有一些的法律制度当然也有其自身的一些不足的地方,很多法条,如果要擅自进行修改的话就会和其他相应的法律冲突了,近几年来,关于土地使用权当中的空间权越来越为您所注重,实际上空间权也并不是一个虚无的权利。那么,土地使用权空间权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空间权是什么意思? 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