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呢?只有事先了解清楚可能有哪些,才能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司法实践中,下列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也是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几个类型:(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逾期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采用新型配套设施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2)权属证书缺失。买房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如开发商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开发商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商违章建房,开发商不能向主管部门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等。(3)“一房二卖”。由于两份合同涉及的标的为同一房屋,而开发商已将房屋交付给其中一份合同的相对人,该违约行为致使另一份合同的相对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释》第八条对此予以了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乏这样的案例。(4)房屋质量低劣。包括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后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情形。在上述情形下,《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了买房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买房人来说,在接收房屋时一定要查验开发商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工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对交付的房屋进行验收。(5)房屋面积误差。《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享有解除权。示范文本第五条也有与之相同的供当事人选择的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对于开发商来说,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距。这样即使选择该种处理方式也不会造成损失和变更价款之烦。
  二、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3)仲裁。仲裁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由该仲裁机构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4)诉讼。诉讼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鉴于标的额过于巨大,出现纠纷时,建议广大购房者采取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以仲裁和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所作的裁决书和判决书是由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确认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强制力的保障。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多多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买卖商品房涉及到很多环节,而在不同的环节中自然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而此时可能产生的纠纷也是不同的。在对这些纠纷进行解决的时候,也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这样纠纷得以解决,自己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进行房屋租赁的,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而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如果解决这些纠纷,就是很重要的问题了,毕竟关系到自身的合法利益。究竟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


·房屋拆除补偿标准2023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一、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


·房贷拒批可以退房吗
      一般是不退房的。对于贷款批不下来的情况一般开发商会让当事人选择其他银行再次进行贷款办理,然后考虑当事人贷款不审批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支付能力的问题一般会要求延长还款期限。想退房需要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即便同意也要支付一定违约金,如果不同意只能自己想办法凑够剩下的钱,因为购房合同签...


·房产加名字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字离婚分割是怎样的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是可约定,也是可以不约定的。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并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也要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个是法定赔偿责任,比较好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房屋过户需要费用标准
      应交纳的手续费有:契税、印花税、交易费、地图费、权属登记费和证据费。具体需要多少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包括看房屋位置、大小等。一、买方应支付税费:1、物业转让契税:5%(144平方米以上为3%,90平方米以下为1%,这是首套房的标准)。2、物业转让印花税:0.05%;3、物业过...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对我们个人尤为重要。我国的房产主要是来自社会个体或集团成立的建设公司,对房屋的开发来进行商品房的买卖的。国际为规范房产市场,保证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住房住的切实利益,特制订了房地产法来约束房地产市场。下面我们就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进行讲解。 ...


·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只要不是首次购买的房屋,就是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很多时候交易的风险比购买新房还要多,所以,在买房之前了解一些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是非常有必要的,下文是我们整理总结出来的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请阅读下文。 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 1、看准时机下手 购房政策在不断的变化,降了息,...


·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一、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1、在交完意向定金后7-10天签正式合同,交齐首付款或全款,不过这个时间如果有特殊原因应该可以与售楼小姐协商,看看能不能稍微晚些时间,但一般也不会超过15天的。 2、付款方式一般为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没有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意思是,分期付给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