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怎么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认定书是有各地的社保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工伤的一种法律性的文书。在没有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之下,员工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所以工伤认定书,这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如果一不小心丢失的话,完全是可以补办的,不过可能有些职工也不太清楚,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怎么规定的?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去补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二、工伤认定书
  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等。员工本人只需要携带好身份证到作出决定的社保局的工伤科重新复印,并且加盖印章就可以了。工伤认定书一般都是用人单位一份,员工本人一份,而且在社保局也留有一份的。不过像工伤认定书这些比较重要的文书,一定要注意妥善保存,最好不要丢失。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的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工伤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损伤,我国的法规规定工伤鉴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要进行工伤的级别鉴定,那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


·一、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算开除吗?
      一、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算开除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 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 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 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于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主要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总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总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我国的仲裁法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进行裁决,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总则是什么?一起看以下内容...


·一、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吗?
      一、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吗? 工伤认定是不受年龄限制的。 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工伤赔偿没有年龄限制的,主要是要评定伤残等级。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有的,工伤赔偿最高年龄一般是60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年龄截止在60...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一、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外地劳动力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按规定实行收费。 1、仲裁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收费标准为300...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工伤认定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我们知道,只要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用人单位就应当在30日之内上报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之后到底对用人单位有什么影响呢,那么针对工伤认定对企业的影响,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


·工作失误造成50万损失需要赔偿吗?
      工作失误造成50万损失需要赔偿吗?工作失误造成50万损失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双方的合约确定,没有过错的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另外,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吃亏的往往就是劳动者,这时候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


·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要哪些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若要想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都是要求要提供一定的认定材料的,否则也就无法作出认定了。那实践中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要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要哪些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