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羁押是什么意思 亲属被刑事羁押该如何应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案件如果进入到了起诉审判阶段的话,那此时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其实也是可以对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的,不过此时羁押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同时也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实际羁押的期限。那这个法院羁押是什么意思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院羁押是什么意思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1、羁押被告,侦查中不得逾二月,审判中不得逾三月。但有继续羁押之必要者,得于期间未满前,经法院羁押庭讯问被告后,以裁定延长之。在侦查中延长羁押期间,应由检察官附具体理由,至迟于期间届满之五日前声请法院裁定。2、延长羁押期间,侦查中不得逾二月,以延长一次为限。审判中每次不得逾二月,如所犯最重本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审、第二审以三次为限,第三审以一次为限。3、案件经发回者,其延长羁押期间之次数,应更新计算。二、亲属被刑事羁押该如何应对?在得知亲属被公安机关羁押后,应先搞清楚羁押性质,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是治安拘留的最长时间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应搞清楚所涉嫌的罪名。公安机关在羁押后24小时内会出具书面通知给家属,家属不在身边的非沪籍者,公安机关会将书面通知挂号寄往原籍地。书面通知中会写明羁押性质、涉嫌的罪名等内容,在搞清楚以上情况后,应尽可能的了解与案件有关的相关情况,并及时与专业人士(如律师或其它刑事法律界人士)联系咨询。如对所犯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楚且确实构成犯罪的(如打人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则公安阶段律师最多起到去看守所看望、安慰的作用,经济条件一般的,在公安阶段就不一定要聘请律师,可在检察、法院阶段再聘请律师,从辩护律师的角度来寻求从轻、减轻处罚。对所犯案的事实不清楚的,可在公安阶段聘请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所涉嫌的罪名,去看守所会见,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再决定下一步方案。对所涉及的基本事实清楚但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如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则不再有检察、法院阶段。如公安机关仍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则在审查起诉(检察)阶段、审判阶段(法院),律师在看了相关材料后,与检察机关交换意见或在审判阶段作无罪辩护。通常对于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的被告人,才需要实际被羁押,而一般羁押也是在看守所进行,但此时因为法院尚未对刑事案件作出审判,因此也不能确定被羁押的人一定是构成犯罪的。至于法院羁押是什么意思,上文中作出了解答。如果有亲属被羁押的话,此时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看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专业律师进行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此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要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那么实践中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刑事诉讼没有律师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


·刑事诈骗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诈骗案件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


·强奸罪加重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加重量刑的情形有哪些?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或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


·如何构成入室盗窃罪 入室盗窃未遂怎么判
      对于入室盗窃的行为,其实在我国并不会单独的构成什么入室盗窃罪,这仅仅实属于盗窃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犯罪手段,当然,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在进行了入室盗窃的情况下,其实可以直接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然后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此时如何构成入室盗窃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构...


·抢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些方面
      作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的普通人,您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同样是抢东西,有时会被认定为抢夺罪,但有时又会被认定为抢夺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些方面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些方面 1、二者主...


·新罪与漏罪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发现新罪与漏罪处理方式是什么? 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 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 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 《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


·未成年犯罪法有哪些不良行为的预防?
      未成年犯罪法有哪些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


·新刑法抢劫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新刑法抢劫罪数额巨大是多少(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


·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
      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 一、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 涉嫌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持刀抢劫罪量刑标准 我国《刑罚》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如何轻判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如何轻判 一、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如何轻判?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


·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在监狱外有人用武力的手段,想尽办法将里面的罪犯强行带出监狱,这种行为就称为聚众持械劫狱。这无疑是违背法律的,那么,究竟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