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州市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人都以为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属于一类,都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是实际上,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实施的贪污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我们为您带来常州市关于职务侵占犯罪详细的量刑标准,供你参考。
  
  一、常州市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017年最新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认定职务侵占罪的标准是什么
  
  1、该罪的犯罪主体的认定: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包括:(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2、为了更好地认定职务侵占罪,要注意与盗窃罪相区分。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职务侵占罪最高法定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量刑幅度较宽。听过上文的介绍,您已经知道在常州市对职务侵占罪的刑罚还是非常严重的,可以处15年有期徒刑,而且还有可能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涉嫌该罪,最好是委托我们网站专业的辩护律师了解司法机关的处理程序,及时展开辩护。
  
  
  


·刑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全文有哪些内容?
      目前,尽管人们对于钱财的使用非常谨慎,但还是免不了可能会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中从而损失大量财物。不过,为了打击此类犯罪,国家就已经对这方面进行了处罚规定。那么,您一定想知道刑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全文了。那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各种类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都是如何规定的? 非...


·非法经营16万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看具体情况。《刑法》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刑事案被害人提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被害人提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计算,如果是一审判决的是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


·刑事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
      刑事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 一、刑事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 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基本形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 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处罚标准是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


·法律对赌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律对赌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赌博行为构成赌博罪的,对行为人的量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刑事诉讼法证据之规定是怎样的
      证据是司法量刑过程当中和侦办案件过程当中最关键所在,可以说没有证据,就没有案件的审判,也没有办法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证据在司法建设过程的作用几乎说是无可代替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取证的时候,必须要遵循刑诉法当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证据之规...


·行贿未遂能构成犯罪吗?
      一、行贿未遂能构成犯罪吗?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成犯罪的话,那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


·监视居住怎样能低刑期?
      一、监视居住怎样能低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监视居住是由谁决定的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


·怎样算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立案
      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其构成要件就是罪名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准,也就是说在判定怎样算信用卡诈骗罪的时候,除了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外,同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内容。 一、怎样算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


·缓刑处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中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GDP的迅速翻倍,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法律所占据的位置也越来越重要。缓刑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刑罚方式,但是关于缓刑的相关知识,可能会有很多人感到困惑。今天就带您学习一下缓刑处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缓刑处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