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酒驾属于一般的违章行为,但是醉驾的话就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类犯罪案件了。也就是说酒驾和醉驾对当事人的影响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司机在酒精测量以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驾的话,想尽各种方法想要改成酒驾。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生活中醉驾如何改酒驾?
  
  一、被查醉驾如何改酒驾
  
  1、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此罪是行为犯,只要有醉酒驾驶这个行为即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可处拘役,并罚金。
  
  2、有醉酒驾驶的行为,在没有立案前,理论上存在可操作的空间,但是不建议这么干。
  
  3、这是犯法的,一旦被发现帮你的人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置,所以我们劝你,不要有这种想法。
  
  二、《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将醉驾的测量结果改为酒驾,这样做根本就是违法的!如果真的有人替自己改了测量标准,那么该行为人是要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醉驾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在犯罪以后继续执迷不悟,法院一定会从重处罚。
  
  


·一、交通事故人伤险怎么赔付?
      一、交通事故人伤险怎么赔付? 1、向保险公司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还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


·我国近年来校车超载案例有什么?
      我国近年来校车超载案例有什么?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我国整个未来的发展前景,因此国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而最重要的就是健康权。可是,近年来校车超载引发严重事故的报道已有不少。那我国近年来校车超载案例有什么?下文会详细讲述。 校车超载事故经典案例 1、甘肃校车超载...


·开车撞死人后多久被拘留
      开车撞死人后多久被拘留 一、开车撞死人后多久被拘留 开车撞死人并负全部责任的,那么当场就会被抓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伤残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民的生活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置自己的私家车,按照规定必须要为车辆购买交强险,也是为了预防和减轻交通事故的造成的伤害,那么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一般情况下,交强险会赔偿2000元至11万元不等,具体会根据伤残程度来判定。 一、交强险赔...


·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出现无疑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真的不幸发生了,肇事者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能逃避。如果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吗?下面我们为您回答。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


·机动车正常行驶撞死人判刑吗?
      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作为驾驶人员应当小心注意,不能有违章行为出现,同时也不能太随意,否则的话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的甚至有撞死人的情况出现,这个时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不过要是机动车正常行驶撞死人判刑吗?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怎么办?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的话通过诉讼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受害方要钱过多可以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决,然后进行合理的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就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米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


·交房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
      交房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 一、交房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 交房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要求对方行使交房的义务,都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驳回起诉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


·出交通事故工地停工误工费赔偿按天算吗?
      出交通事故工地停工误工费赔偿按天算吗出交通事故工地停工误工费赔偿可以按天算。如果按天结算,就是干一天算一天;如果是按整个工程算那么这个误工费,就要去找你们包工程的人或者找开发商算了。根据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