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进步也越来越快,过去那样的完全性家庭妇女越来越少,女性开始追求自由平等的生活。但是,还是有很多女性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工作,做全职家庭主妇,这就存在着生活费的来源问题,一般都是由男方支付生活费,那么如果遇到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全面的分析一下。
  
  一、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
  
  可以提起诉讼。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
  
  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婚内财产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
  
  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
  
  7、违反协议的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和婚内财产协议有了一个全面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夫妻双方的帮扶既是责任也是义务。同时,生活费不是只能男方支付给女方,女方同时有义务在男方困难时进行抚养。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协议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这样也是避免了后期产生关于财产纠纷的矛盾。
  
  


·一、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一般夫妻离婚的都是因为感情破裂,对于军人婚姻来讲也不例外。但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军人婚姻中的财产分割可能就比较复杂。那到底和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一、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


·告人重婚罪要收集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人重婚罪要收集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法律生效吗?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也有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在离婚财产分配时也有了法律依据。然而有些夫妻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其中也涉及到了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法律生效吗,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法律生效吗 1、财...


·一、起诉抚养费的律师费如何确定?
      一、起诉抚养费的律师费如何确定? 1、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


·孩子一岁离婚怎么判 孩子十岁以上谁抚养?
      其实在孩子尚小的时候,虽然父母离婚会让孩子很可怜,但此时孩子还不懂事,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比较小的。因此,现实中有的夫妻在孩子一岁的时候就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此时孩子一岁离婚怎么判才好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孩子一岁离婚怎么判一般情况下,法院...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自然也就谈不上离婚的问题。而这种关系一般认为属于同居关系,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按照规定对共有的财产也是可以做出分配的。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婚后若是男方无法接受失去抚养权的事实那么可以采取相应的办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离婚后如果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1、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


·制订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行政部门侵害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按照国家赔偿的标准执行。具体到赔偿标准的确定,要按照几个原则执行。否则就容易使公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那么制订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制订国家赔偿...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