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
  
  当公安机关发现行为人准备实施、正在实施或已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具有重大嫌疑的,可以先限制其人身自由,经过审讯后排出嫌疑的可予以释放,确认有罪行的应提交检察机关批捕,那么,在具体实际中,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
  
  (一)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
  
  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刑诉法82条):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检察机关对于上述第4、5种情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1、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因为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都是自诉案件,不存在紧急情况;
  
  2、检察院有决定拘留的权力,但应当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的程序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关于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的问题,包括几种情形,如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被受害人或他人指认、被发现犯罪证据、企图逃跑、毁灭证据、身份不清楚等情况,公安机关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在二十四小时内送看守所进行羁押。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民事刑事诉讼法法有何不同
      一、民事刑事诉讼法法有何不同 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刑事诉讼...


·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如何量刑
      故意杀人,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性。那么当出现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的情况时应该如何量刑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如何量刑 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新的罪名来进行一个量刑,然后合并进行处理,毕竟在缓刑执行的期间,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侵犯商业秘密罪法院如何判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法院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宣判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听到判处管制6个月。其实,在我国刑事处罚中,具体的人身刑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那么您知道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吗?具体又有哪些特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一、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 “没有拘束...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诈骗犯罪当中有一种叫做集资诈骗罪。这样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因此我国对其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而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了解清楚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不能将一般的集资诈骗行为视为犯罪。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


·连续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处罚可以减轻吗?
      连续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处罚可以减轻吗?可以;我国刑法对中止犯采取必减免主义。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中止犯,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


·我国刑事诉讼法移送起诉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移送起诉在刑诉法当中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人民检察院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至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地的人民法院在已经接收的情况下,因为存在某些特定条件的限制,必须要将案件移送起诉。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刑事诉讼法移送起诉法条是如何规定的?一、刑事诉...


·电信诈骗保健品拘留多久?
      电信诈骗保健品拘留多久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拘留多久才确定判刑诈骗人被警察抓到...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