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在医患关系已经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国家出台了诸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院方和患者的基本利益。即使发生医疗事故以后,针对医疗事故的赔偿金不是由院方,也不是由家属本人说了算的,因为国家制定的都有赔偿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
   一、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
  这个没有规定,根据患者的病情伤残等级及康复和后续治疗等有关。如长期的护理费用往往可以上百万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医药费,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
  残疾生活补助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必须生存而给予的生活费用的赔偿。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关于医疗事故的最高赔偿款,在我国的法规当中并没有规定。因为每个人发生医疗事故的原因和等级程度都不一样,而且在医院的花销、本人的误工费等这些都会影响到最后的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有些特殊情况下,医疗事故的赔偿款可能高达上百万。
  
  
  


·医保卡和新农合一样吗
      不一样。城乡医保是指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整合在一起,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而新农合只是保障农民朋友看病就医的一项制度,必须得农村户口才能参保,农村户口还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区别:1、人群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是覆盖城镇户口的居民,新农...


·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置医患纠纷?
       医院作为一个社会机构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性质都会在平常遭遇医院纠纷而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以免影响到日常的运营,但是在实际的医患纠纷发生时能的时候总是需要医院想办法正确的处置。那么,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置医患纠纷? 一、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置医患纠纷?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


·医院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医院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一、医院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


·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一、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在我国存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很多时候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都是很严重的,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而针对不同的损害结果,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


·医疗事故处理等级有几种
      医疗事故处理等级有几种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


·重庆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医疗保险您都知道,现在很多人都给自己买了医疗保险,在重庆也不例外,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办理医保的手续,那么重庆医保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我们整理了一些专业知识,给您详细说明一下。 一、重庆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1、参保单位填写《基本...


·贵阳省医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条件是什么?
      司法鉴定时解决一些专门性问题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结果影响大且比较深,所以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的要求也比较高,在我国各省市都有司法鉴定机构,在司法机构工作需要遵守很多的条件和规则,假如想要在贵阳省医司法鉴定机构工作的话,也必须了解贵阳省医司法鉴定需要达到的业务条件以及需要遵守的一些原则...


·《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怎么算《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医疗期限
      《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怎么算《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医疗期限,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


·医疗过错致残如何赔偿?
      医疗过错致残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七十五周岁,故该项中“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的规定,可按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的方式进行计算:六...


·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
      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当今社会,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非常紧张,医患纠纷也十分频繁。如果不幸发生了医患纠纷,你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医患纠纷到底有几种解决途径?接下来请看下文我们讲解。 一、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患纠纷,作为患者和医院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