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人买房子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我国城市男女青年结婚买房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都是男方负责买房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归还房贷,当夫妻之间一直保持亲密和谐关系时,这种方式较为可行,如果夫妻关系一旦破裂,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就成为麻烦事了,那么,两人买房子贷款离婚房子归谁呢?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5、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6、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关于两人买房子贷款离婚房子归谁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首付是一方支付还是双方共同支付、还是一方或双方的父母支付,是婚前还是婚后支付,贷款时一方归还还是双方共同归还,按照这些情况的不同相应确定双方对于房产的产权份额后,再根据双方对房产的主张意向决定最终的所有权归属方式。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房屋增值了90万 法院按还款比例分割给夫妻 【案例】 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直至诉至法院。双方争议的焦点便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婚前...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骤,其实购房者都是应当事先了解清楚的,不然就有可能给自身造成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买房子的步骤是怎样的呢?其中肯定不仅仅是双方达成合意,还需要进行登记备案、房产过户。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介绍吧。 第一步:买房咨询 购买二手...


·房东强制收房需注意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房东强制收房需注意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若在合同期内,房东没有正当理由,无理强行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作为租客有权予以拒绝。而作为违约方的房东,如果坚持要求收回房子,应按实际损失原则,赔偿租客的损失。如果房东拒不赔偿,并且采取强硬手段驱逐租客搬离,这时租客可以报警。若房东的行为对...


·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还是想要选一套比较好的房屋,这样日后自己住的舒心,也不会产生太多的麻烦。而中国人在选房的时候比较讲究,对房屋的户型要求也相对较高。那通常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房子的户型好,晴朗的天气,白天所有房间不需要开灯,光照也充...


·房屋的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的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列明的条款:1、当事双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涉外夫妻房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诉讼离婚中,可能还会遇到涉外离婚的情况,此时适用的仍旧是中国法。因此,法官在进行涉外离婚房产分割的时候,也是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都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至于是否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要了解清楚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找好意欲购...


·相信大家都清楚房屋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而一般我们称这个使
      相信您都清楚房屋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而一般我们称这个使用年限为房屋的产权,对于住宅用房,法律中规定的产权通常为70年,而商业用房的产权则为40年。现实中,有的人投资商铺却搞不清楚商铺产权多少年,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铺产权多少年 根据有关法律规...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一、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间房东是否有权单方提高租金呢?租客遇到房东单方提高租金时如何应对呢? 在租赁期间,房东需要提高租金必须经过租客的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如果租客不接受的话,租客可以要求以原来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若房东因租客不接受提高租...


·驻马店房屋他项权利证怎样办理?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按揭成了大多数人选择的购房方式。有过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在办理按揭相关手续时,银行都会要求一个很重要的资料——房屋他项权利证。什么是房屋他项权利证?驻马店房屋他项权利证如何办理?今天就让我们来为您整理一下,有贷款买房打算的朋友可以提前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房屋...


·购房合同不签可以退款吗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合同中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有约定,那么购房者是不能随意推迟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逾期签订,那么开发商可能要求索赔违约金,而在房源紧俏的情况下,还会直接将房源出售给他人;购房者此时损失将比较大。《商品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