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离婚时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们的生活中,偶尔会听到某人诉讼离婚,但大多数的人都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很高,当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后,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那在离婚时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下面我们给您讲解下相关知识:
  离婚时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
  
  如果您对采取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难以决断,可以比较:
  1.
  适用范围:协议离婚:必须同时满足自愿、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于中国登记等条件。诉讼离婚:范围广,即使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只要愿意,任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2.时间成本:协议离婚:审查后可以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简易程序最长3个月,普通程序最长6个月(特别的还有可能延长)如果情况不复杂,法院在1个月左右可以判决。此外,还要计算文书递送、上诉、执行的时间。3.技术成本协议离婚:比较简单,事先签好离婚协议,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即可。诉讼离婚:需要写起诉状、答辩状、提交证据、法庭辩论等。4.费用支出:协议离婚:9元工本费诉讼离婚:50----300元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5%计收。5.理由成本:协议离婚:已经达成一致,所以不需要理由了。诉讼离婚:要给法院理由,由法院来判断到底应不应该离婚。6.执行成本: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需经过公证或者诉讼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判决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感情成本:协议离婚:和和气气的离婚,对感情的伤害比较少。诉讼离婚:公堂对峙,对感情伤害大,尤其是对孩子和亲人在实践中,情况十分复杂,有些约定看似“合理”
  却不具有实际操作性,一方为了达到离婚或多得财产等目的对对方进行欺骗的情况十分多见。双方协议离婚以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或者一方私自转移财产使对方无法实现权力等等,此时,离婚协议并不能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一方要起诉到法院确认协议效力,法院确认有效后方可据此去申请强制执行。为能使离婚及相关问题一次性彻底解决,避免离婚后的纠纷,建议没有十足把握的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首先,诉讼离婚并不必然伤和气,如果双方能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可直接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并且调解结案速度快,有些法院有快速离婚程序,有的当天或者一周左右就能拿到调解书。二、由法院判决,由于法官的参与,一方当事人不会随意因对方不懂法律而要求多占财产或存在其他欺诈行为。我们觉得在双方能够正常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情况下最好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省时。经济,能很快的进行处理但容易引起纠纷。诉讼离婚能有效解决纠纷,争取权益,但容易诉讼拖累,影响感情。这两种离婚方式多有优缺点,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离婚方式。
  
  
  


·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般来说,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影响不是很大。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 (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除非母亲这边有极不适合...


·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要收回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要收回财产吗?假离婚要收回财产,因为虽然说是假离婚,但是他是属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不合法的行为。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


·夫妻已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小孩?
      夫妻已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小孩?夫妻已离婚共同抚养小孩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


·离婚时怎么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离婚时怎么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解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一、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一、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


·离婚财产给孩子分割多少?
      离婚财产给孩子分割多少? 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一、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登记离婚的程序包括了什么
      登记离婚的程序包括什么(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讨要抚养费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之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那么以后就需要按照处理的内容来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该直接抚养子女的就抚养子女,该支付抚养费的就支付抚养费。而要是出现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此时可以进行讨要。只不过讨要抚养费的时候有需要注意事项的事项,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注意什么。索...


·分居之后的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要是只是分居,而并未离婚的话,那么在分居期间,即使双方已经没有居住在一起,财产归各自使用,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


·离婚后每月抚养费数额一般是多少
      一、离婚后每月抚养费数额一般是多少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