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诈骗罪共犯与非共犯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贷款诈骗罪共犯与非共犯是什么司法实践中,对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为贷款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一般是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共犯与非共犯是什么呢?而在对诈骗贷款行为作出判定的时候,此时又该如何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诈骗罪共犯与非共犯是什么
  对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为贷款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一般是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工作人员与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没有事前通谋,也就是没有主观上的共同犯罪故意,而是单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虽然在客观上致使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分子行为得逞,对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也不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而应当依照刑法第186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定罪处罚;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应当依照刑法第18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定罪处罚。如果诈骗贷款行为是在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策划下,与外部人员共同实施的,外部人员只起了辅助作用,则犯罪的性质就变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而不能认定为诈骗贷款罪。
  二、诈骗贷款行为如何认定
  这是关于特殊主体犯罪的定性问题。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虽然是一般主体,但是如果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用他人名义或者虚构假名骗取贷款的,则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实践中,冒名贷款主要有“顶名贷款”、“搭名贷款”、“盗名贷款”和“假名贷款”几种。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采用了上述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并将贷款非法占有或者挪作他用,则应当分别根据刑法关于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其实在很多犯罪当中都是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一旦属于共同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就要区分一下不同罪犯的身份,其中如果被认定为从犯、胁从犯或者教唆犯的话,那么具体的处罚就会比主犯的处罚轻一些。至于贷款诈骗罪共犯与非共犯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打官司是欠条还是借条?
      打官司是欠条还是借条?1、打官司时可以欠条也可以用借条,这是由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还是可以贷款的,贷款跟网签备案合同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权债务纠纷可以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在诉讼中也是一样。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都是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但是,债务人的情况就略微复杂。现实中还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的状况,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


·海运出口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海运出口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出口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什么?履约的主要内容可用“货、证、船、款”概括;处理争议的方式。 (一)履行合同 履约的主要内容可用“货、证、船、款”概括。 1、货 指按合同要求备齐货物待运,这在组织货源阶段已基本完成。 2、证 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是:...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一、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实践中,也有不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以“债转股”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其安排主要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先向目标企业提供一笔贷款,并且约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权选择将该等贷款形式的债权转换为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者要求目标企业到期归还...


·离婚时夫妻的债务该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的债务该怎么分 一、离婚时夫妻的债务该怎么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双方关于纠纷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诉状、有关证据等材料。诉讼费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 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


·债权债务转让有新规定了吗
      据我们了解,如果借出钱的这个人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而想把这部分钱给另外一个人,这样的情况是被允许的,但他要告诉向他借钱的这个人以后还钱的时候要还给另外的那个人。将债务转给别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一些相应的新的规定,包括这个债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不可以转给别人的规定以及欠钱的这个人如果...


·公务员挪用公款玩游戏有什么规定?
      现在我们也经常听说挪用公款的事件,对于挪用公款我们国家的处罚力度是非常的大。现在许多人都喜欢玩游戏,玩游戏充钱的人也非常多,但是有些人玩游戏充钱而挪用公款这就得不偿失了。那么公务员挪用公款玩游戏会有什么处罚呢?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债权人如何避免借贷纠纷
      以前在借贷关系中债主是绝对的“主”,放眼看如今的借贷关系,从前的债主变成了如今的“宰主”钱一旦借出再想收回那是比登天还难!此外还有随之而来的借贷纠纷!那么债权人如何避免借贷纠纷?我们都知道欠款时有诉讼时效的,欠款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债权人如何避免借贷...


·高速违停罚款多少扣几分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则要面临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