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才能构成诈骗罪 如何处罚诈骗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判断具体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中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看具体的行为是否一一满足,要是满足那么才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也就是说怎么才能构成诈骗罪,其实也就是要了解清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才能构成诈骗罪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1)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如何处罚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当然,在具备了诈骗行为之后,还要看是否达到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轻易认定构成犯罪的。而在对诈骗罪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结合不同的犯罪数额、情节来做出处罚。
  
  


·判刑两年可以假释吗
      判刑两年,满足假释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假释。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 法定的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


·检察院过六年又抗诉刑事案件合理吗?
      检察院过六年又抗诉刑事案件合理吗? 一、检察院过六年又抗诉刑事案件合理吗? 抗诉期限指的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的法定期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


·刑法的量刑情节的种类有哪些
      刑法的量刑情节的种类有哪些法定情节:是刑法总则或者分则中明确规定的情节,如刑法中规定: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从轻或者免于处罚。又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等,都是法定情节。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是刑法没有作出量刑的具体规定...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刑事赔偿申诉的时效是多久
      刑事赔偿申诉的时效是多久?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


·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古代动物化石是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出于牟利,人为利用特殊手段和工具,盗掘古代动物化石,然后通过特殊渠道进行销售。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国的考古资源。那么,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 一、对于盗掘古脊...


·无主物偷盗是否成立盗窃罪?
      盗窃罪是我国最常发生的犯罪,对于一般情况的盗窃行为比较容易认定,但是也存在一些难以认定的边缘性案件。例如无主物偷盗、盗窃他人的遗忘物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刑法学理论都有过争论,目前已经形成了公认的通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偷盗无主物不构成盗窃罪盗...


·生产、销售假药罪金额是否有规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金额是否有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刑标准多少年?自然人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对单位判...


·侵犯知识产权罪要判死刑吗?
      侵犯知识产权罪要判死刑吗?知识产权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将会构成犯罪。我国的《刑法》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公民仍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下面,将为您解答“侵犯知识产权罪要判死刑吗”这个问题,希望通过下面的阅读能够让您对此有一个更加...


·刑事诉讼法并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从很多特定的刑事案件的侦查结果来看,刑警在当初并案侦查,或者法院在并案审理,通过并案,确实能够提升我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省司法资源。最重要的是对某些案件,并案处理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做法。可能有很多普通公民,不是特别了解,刑事诉讼法并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