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什么刑事案件有些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是检察机关也不会对所有的刑事案件提起诉讼,有些案件是需要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也就是提起刑事自诉,那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在提起刑事自诉时又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二、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什么
  (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二)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三)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实践中有很多人可能涉及到刑事自诉,但是您并不知道这属于刑事案件,有时都会私了解决,这样会助长犯罪人的心理,也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如果您有被虐待或者是侮辱等情形时可以问问专业的律师,是不是需要提起刑事自诉,这样也可以让伤害您的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何判刑
      往往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吸毒的话,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吸毒会酿成比较惨重的社会影响。我们常说虎毒不食子,但是吸毒人员某些情况下根本就丧失人性,甚至会将屠刀面向自己的孩子。由此可以看出,吸毒是一种多么危险的违法活动。所以国家针对毒品的源头原植物也是不允许非法持有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条件?
      一、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条件?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条件是骗罪金额在十万以内,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的,是有机会宣告缓刑的。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


·持刀故意砍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故意砍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是有专门的规定的。比如说:毁容属于重伤,使...


·拒执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法院已经做出的判决,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就应该执行。拒绝执行判决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中也这方面的罪名。法院可以将当事人移送给公安机关立案,符合条件的,检察院还可以发起公诉。那么,拒执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一、拒执罪归公安哪个...


·逃汇罪数额较大金额规定是怎样的
       一、逃汇罪数额较大金额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青少年犯盗窃罪该怎么处罚
      一、青少年犯盗窃罪该怎么处罚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盗窃金额较小的,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如果盗窃金额较大的,则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构成盗窃...


·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不过也有一小部分刑事案件,我们发现却是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对于这部分案件就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是相对的。那究竟什么是刑事自诉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


·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死刑是我国刑事处罚中最严厉的,由于是对罪犯生命权的剥夺,因此不得不小心谨慎的处理,在法官依法判处了死刑之后,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之后才会实际执行死刑。而即使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遇到一些情况也是应当停止执行的,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2023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


·刑事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构成要件规定内容是...


·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多少?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