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家里面儿子和女儿都是一样的,都是一视同仁的,那种重男轻女的观念已经逐渐的消失,而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也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一般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整理了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四、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此时需要考虑到女儿的年龄,同时也要关注其意愿,作为父母哪一方的条件更好,那其实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此时就要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若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服务。
  
  
  


·离婚财产200万元律师费大概是多少?
      男女双方准备离婚时,如果不能好好的协商解决,就只要走离婚诉讼这个程序了。对于原告而言,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往往要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代理离婚案件。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那么,离婚财产200万元律师费大概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一、离婚财产200...


·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是夫妻生活实在过不下去的一个做法,那么离婚肯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以及抚养权的归属。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城市和农村的抚养费标准不一样,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怎么计算? 一、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多少? 1、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诉讼离婚可以是夫妻中一方提起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双方同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由于此时离婚夫妻之间都是因为一些问题而产生了争议,因此就需要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内容了解清楚,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那这个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一、夫妻共同财产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判定标准主要是: (一)有约从约。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


·分家析产后发生赡养纠纷,应怎样处理?
      分家析产后发生赡养纠纷,应怎样处理分家析产协议是一种无名合同而已,他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九十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 在当代社会,如果离婚的话,因为毕竟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挣多一些财产分割,所以最好还是要请律师。但是有些情况可能无法请律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申请法律援助了。那么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


·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在日常夫妻关系中,有些女性火气较大,性情暴躁。当夫妻双方有矛盾和冲突出现时,这类女性很容易冲动而对丈夫实施家暴。因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约束,大多数男性即便受到欺负也很少还手。那么当男性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怎么办?跟着我们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男性遭受家庭...


·证明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证明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什么2023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


·一、上海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未抚养子女一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其一,未抚养子女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其而,未抚...


·未领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未领证再结婚算重婚吗?未领证再结婚不是重婚,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说明当事人不是已婚身份。此时当事人和他人办理结婚证,不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