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需要什么条件争取孩子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这是很多有孩子的家庭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一直争执不下的一个关键的问题。如果女方想要通过法院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那么必须能够有一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适合抚养孩子,这样才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女方需要什么条件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女方需要什么条件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二、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女方如果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法院综合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孩子的年纪在两周岁以下,女方已经做过绝育手术不具备生育能力,孩子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就跟随女方的时间长等。总而言之,要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才是更适合抚养孩子的。
  
  


·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自己的银行卡上的资金
      日常生活当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自己的银行卡上的资金,在网上被人进行消费或者盗窃。其实现在的盗窃案件不仅仅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网络道盗窃这种新兴的犯罪手法已经逐步的进入我们的视线。那么在我国什么是网络盗窃罪?编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在我国什么是网络盗窃...


·什么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
      什么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1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意外生子抚养权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意外生子在现在的社会中并不少见,很多孩子在父母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就意外的降临了,关于这种非婚生的意外子女婚姻法赋予他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于是关于意外生子抚养权的问题就有了法律的依据,但是在夫妻双方离婚诉讼中关于意外生子的抚养义务也是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的,非婚生子女无论父母之间是怎...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个?
      有的公安机关办案过程粗放,在破案压力下,可能将普通人当做犯罪嫌疑人,错误的羁押。经过证实,当事人无罪的,经释放后可以提出国家赔偿。毕竟,在拘留期间,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伤害,并且失去收入。那么,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个?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怎么写?
      离婚是我们现代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没有子女的夫妻只用进行财产分割,有子女的夫妻除了财产分割外还需要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而所有协商结果都需清楚体现在离婚协议书上,那么到底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模板,可作为参考。 协议人:×××, 男, ××××年××月××...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有的人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准备就稍微显得充足一些。之前自己遗漏的一些证据材料,在这次也一并收集到了。那到底这个第二次诉讼离婚要怎样的证据才行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


·诉讼离婚多久才能离婚?
      诉讼离婚多久才能离婚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


·重婚罪可以诉一个人吗?
      一、重婚罪可以诉一个人吗? 重婚是可以单独起诉一方的,如果只有一方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伤害就可以直接依照这部分的损害去法院起诉。因为国家机关对于重婚的违法行为是不会轻易主动干涉的,只有当事人自己去寻找检察院进行举报和求助才会由国家出面追究责任的。 二、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招摇撞骗罪和重婚罪竞合吗?
      一、招摇撞骗罪和重婚罪竞合吗? 显然是不会竞合的,两者并没有直接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