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贪污罪与受贿罪同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罪名,并且也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都不太能区分清楚这二者,那究竟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比较两罪的不同,需要从以下六个角度入手进行分析:1、主体不同两罪都是身份犯,主体为特殊主体,但是贪污罪的主体并非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依法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而受贿罪的主体则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2、行为方式不同两罪虽然在客观方面都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贪污罪是通过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而受贿罪则有索贿、收受贿赂、商业受贿、斡旋受贿和事后受贿五种行为方式。3、利用职务便利的内涵不同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职务范围内权力和地位形成的主管、经营、经管或者经手公共财产的便利条件,侧重于职权活动中的操作行为;而受贿罪中的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自己职权范围内所享有的某种公共事务的权利,侧重于职权活动中的公权力应用行为,凡是一切可以用来换取他人财物的职务都可以被利用,包括现任的、将任的.甚至是已任的或与自己职务密切相关的他人职务都可以被利用。4、利用职务便利的方式不同在贪污罪中.行为人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便利,直接获取公共财物:而在受贿罪中。行为人则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后再在利益既得者处换取财物,即行为人并非直接获取财物。5、非法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同在贪污罪中,行为人是在实施完贪污行为之后;而在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或者收受的时间点可以在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的过程中,也可以在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过程之前或之后。6、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原则上只能是公共财物,而且是本人主管、经营、经手的本单位或者其直接经管的单位或部门的公共财产;而在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人合法所有的财物,但财物并不是本单位所有的,而是他人的财物。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当然,贪污罪和受贿罪在很多地方都是一样的,就包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立案标准以及量刑标准,这也难怪很多人无法准确的进行区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管辖单位是检察院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管辖单位是检察院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因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


·逃汇罪对金融的影响有什么?
      逃汇罪对金融的影响有什么?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根据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3号发布,根据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


·销售伪劣农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销售伪劣农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


·刑法中受贿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近几年对受贿罪的打击力度十分大。受贿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由于利益的驱使,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这种行为事实上损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受贿罪的定义、处罚在我国刑法中都有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刑法中受贿罪法律规定有哪些吧。 一、受贿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


·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伪证罪,这个罪名通常来说都是用于案件中的证人的。证人就是整个案件的部分知情者,他们或许看到过案件的发生,或许听过当事人的谈话,总之证人证言对于案件的整个发展方向是非常有影响的。那么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一、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刑法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


·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包括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包括什么1、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其中,国有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所拥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指集体经营组织所拥有的所有权属于该...


·新刑法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怎么判?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的判决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定罪?
      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职务侵占罪刑法多少条?
      职务侵占罪并不属于职务犯罪当中的一种,虽然这也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但法律中规定这里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在《刑法》中也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究竟职务侵占罪刑法多少条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职务侵占罪刑法多少...


·杀人犯逃了二十多年后还判死刑吗
      杀人犯逃避二十年后,已经立案调查的案件犯人依旧会被判刑。杀人案属于恶性案件,在立案调查的案件是没有追诉期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