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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官司胜诉技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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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于婚姻生活不和的夫妻,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不管选择哪一种,都要按照合法程序,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第二次离婚官司胜诉技巧有哪些?
  
  所谓的“ 技巧 ”主要有两个:一是充足有力的证据,二是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有力的证据是认定事实的依据
  
  1、以证据认定事实:
  
  原告提出离婚,首先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让法院有理由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存续关系到达终点,无法挽回,应该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法院才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而原告提出事实的真实存在性,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实。这个证据就是事实依据。证据必须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关联,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
  
  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证据的“ 三性 ”要求:
  
  所谓证据的“三性 ”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三性 ”,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的认定有如下具体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具有说服力
  
  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诉讼答辩中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对事物客观、理智的思维,才能表达出更为准确的意思;只有逻辑合理、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事物形态能够显示出其真实性的本来面目,才能更加说明问题。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他人更具有说服力。
  
  总的来说,无论是第几次离婚,其诉讼程序都是一样的,即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判决。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可以咨询律师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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