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学徒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学徒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或者作坊都招收学徒工,学徒工学期或者试用期满后会在作坊或者企业工作,学徒制是一种传统的招募员工制度,一直延续到现在。那么,学徒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范本,与您分享一下。
  
  
  一、学徒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范本
  
  甲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乙方自愿来甲方学习,甲方同意接收乙方。
  
  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学徒期限以乙方何时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为准。
  
  第二条:学徒内容是汽车维修技术,包括喷漆、机修等。
  
  第三条:学徒期间待遇:甲方每月给予xxx元的生活补助费,提供午餐。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努力学习各种技术。
  
  2.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劳动安全制度,未经师傅和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各种机械和电动工具设备,或对客户车辆进行修复或试验。否则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本人承担。
  
  3. 对客户要尊重谦虚,对客户车辆进行维护修理时,要在师傅指导下精心操作,自觉爱护客户物品,对客户车内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动用。
  
  4. 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如实反应情况,以便即时采取整改措施。
  
  5.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因违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损害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随时辞退乙方。
  
  6. 要承担不服从管理或分配,违章造成的一切损害后果,包括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 负责乙方的午餐,并根据乙方的学习要求和甲方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乙方学习项目和学习内容。
  
  2. 根据工作性质,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
  
  3. 根据乙方的考核情况,每月为乙方发放生活补助费。
  
  4. 学徒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留本公司工作的,可另行签订劳动协议。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11-xx-xx 2011年 月 日
  
  二、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一)要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以便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防范欺诈、减少交易风险。
  
  (二)争取合同的起草权、并以书面形式对谈判中所取得的承诺进行约定。
  
  (三)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应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如果使用购销合同文本,则将为合同的履行和法律条款的适用增添了争议。
  
  (四)合同条款在起草与审查时应注意:
  
  1、规格条款上要注意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异。
  
  2、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以及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
  
  3、明确交付方式,如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如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此外,还应列明收货方经办人姓名,如果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4、明确付款时间及其支付方式。不仅要追求销售额,更要讲求经营效益。如果货款收不回,那么销售得越多,亏损越得越严重。
  
  5、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否则会削弱合同的约束力。
  
  6、各条款均应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并避免条款重复、或者前后矛盾,产生歧义。重要条款要仔细斟酌,尤其是要防止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比方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功能。
  
  7、争议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如果采用仲裁,则一定要明确约定某一客观存在的仲裁机构,否则将导致条款该无效。
  
  8、签订时应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对方经办人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9、签订以后应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及时进行归档保管,以免丢失。同时可将合同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综上所述,学徒工在作坊或者企业工作时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合同中需要详细列出双方的基本情况、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后的处理办法。学徒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范本例子,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一、天津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天津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


·证明劳动关系需要几份证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在此类纠纷中,劳动关系的证明十分重要,是认定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赔偿问题的基础。那么,在提起劳动诉讼或者劳动仲裁的时候,当事人必须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那么证明劳动关系需要几份证据?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员工非工伤公司给调岗合法吗?
      员工非工伤公司给调岗合法吗?看实际的情况;调岗属于变更约定,应经双方协商一致。1、员工调岗必须经过员工同意;2、以下情况的强行调岗(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实证):A证明员工工作能力不符合该岗位要求,并通过多次培训仍不符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需求对员工进行调岗;B员工因病因伤导致的不...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会对你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定,只有对你的劳动能力,身体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才会对相关赔偿起作用,所以工伤鉴定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


·申请劳动仲裁 有哪些流程
      申请劳动仲裁 有哪些流程(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


·一、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是怎样的?
      一、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是怎样的? 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


·什么情形下不认定为工伤
      什么情形下不认定为工伤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


·南京市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南京市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