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出台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与帮助,赔偿标准由于各类客观条件的改变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市场的变化。那么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17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
  
  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17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17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在部分标准上有所改动,更加细化贴近生活,加大了法律时效性,与此同时,对于工伤鉴定的标准情况规划也更加明确,也采用了停工留薪等相关辅助福利措施。
  
  


·劳动合同法违反竞业限制责任如何承担?
      商业机密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有时候员工会和企业签署一份竞业限制协议,规定了员工的保密义务。关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也有具体条文。现实生活中,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况非常多。那么劳动合同法违反竞业限制责任如何承担?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吗?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吗?1.初到一个公司的时候,一般公司都会和我们签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会约定有关试用期的一些情况,有的人在试用期还没结束的时候就会被通知试用期没过,然后就不用来了,很多求职者对此都比较迷惑,试用期间真的就可以随便开除员工么,其实,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开除员工是要提供...


·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多少钱?
      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多少钱?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费用,它是属于上一年度的职工的工资,按照6个月发放。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赔偿的规定是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相关规定
      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


·9年的工龄被辞退赔偿多少钱?
      9年的工龄被辞退赔偿多少钱 一、9年的工龄被辞退赔偿多少钱? 9年的工龄被辞退赔偿标准需要根据被辞退的原因分析,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补偿金是9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果要遇到一些危害的话,可能会受到公司的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到期,那么也就是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基本上是按照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这几天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


·相信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曾听说过经济补偿金,这是我国法律中规定
      相信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曾听说过经济补偿金,这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对劳动者做出补偿的一种钱,但是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也是需要满足具体的条件,那么这个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都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第28条和《违反和解除...


·一、常见劳动合同问题主要有哪些?
      一、常见劳动合同问题主要有哪些?1、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以及国家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种各样的企业、公司等作为用人单位和作为劳动者的群体数量同时大幅增长,一方面劳动力市场更加蓬勃、兴旺,但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劳动用工矛盾和纠纷频发,大多由于缺乏劳动关系证据而无法解决,为此,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那...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一、争议仲裁的调解原则。 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是因为争议的产生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不一致,对争议事实存在分歧和误解等,通过宣传法制、说服教育,疏导协商,...


·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
      劳动者如果要辞职的话,则需要区分是否在试用期内,然后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那到底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