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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款全部追回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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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如果处理的及时的话,非法集资款可能会被全部追回,这对于受害群众来说是一件好消息。那么,非法集资款全部追回后怎么处理?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非法集资款全部追回后怎么处理?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2、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3、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4、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5、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就非法集资立案调查后,要根据掌握的线索侦办案件。经过努力,非法集资款全部追回后,在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判决后,公安机关要将集资款按照受害人的出资额的比例返还。这样的话,受害群众的损失就可以得到挽回。因此,我们提醒您,遇到非法集资,要尽快的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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