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必须协商或诉讼判决的关键性问题,除了极少数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情况以外,大多数夫妻都是选择孩子随其中一方生活抚养,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用,但在实际中,有时由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远好于对方或其他原因,抚养方放弃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要求,但是之后情况发生了逆转,那么,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再继续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综上所述,关于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在离婚时对孩子抚养费的协议或诉讼判决的结果,并不能妨碍孩子在以后向任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在抚养方由于身患重疾丧失抚养能力或经济条件严重降低等原因,对子女生活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时,可以要求对方重新支付抚养费。
  
  
  


·一、事实婚姻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一、事实婚姻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


·一、夫妻离婚有外遇少分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有外遇少分财产吗?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国家赔偿包括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种。刑事赔偿的范围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而当事人就需要按照规定好的流程来办理,这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夫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呢?要是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


·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 一...


·离婚诉讼前调解的步骤是什么
       若夫妻是选择起诉离婚的话,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就会按照规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不是很了解离婚诉讼前调解的步骤是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前调解的步骤是什么 在离婚调解的过程中,人民...


·刚登记结婚能办理离婚吗?
      刚登记结婚能办理离婚吗 可以,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建议谨慎处理比较好。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章 离 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


·离婚不建议请律师的情况:
      离婚不建议请律师的情况: 1情感争议型 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 ...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夺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夺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认定过错?
      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离婚案件频发,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已经审理结束的案情来看,离婚纠纷不仅限于双方因感情不和,也不乏出现骗婚、出现婚外情的现象,我们知道离婚最主要的是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


·一、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提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