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出轨离婚规定有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女方出轨离婚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因出轨而离婚,可以申请补偿吗?
  
  婚内一方出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但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会得到一些照顾。最高法的意见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时,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出轨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将会给另一方带来感情上的伤害,通常出轨之后都会选择离婚,而在离婚问题上这会出现很大的纠纷问题,有过错一方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将会分得更少的财产,并且要进行一定的赔偿。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


·离婚协议在法院如何获得?
      离婚协议在法院如何获得?离婚协议在法院通常是以判决的形式获得的。两边从前签定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在两边处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具有效能,不管是经过民政部门挂号离婚仍是经过法院诉讼离婚。在没有处理离婚手续之前,任何一方都有权力关于解除婚姻关系、产业切割、后代抚育等约好反悔,一旦反悔,协议...


·无罪释放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据我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 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


·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


·法院离婚调解书范本
      法院离婚调解书范本 男方:年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女方:年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男女双方因感情问题本着友好的态度达成如下协议: 1、男、女双方同意离婚。 2、婚生女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元整(¥:___元)。抚养费以半年为单位支付,支付时间...


·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后进行财产约定,然后就约定的内容签订相应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这样对财产问题说明清楚,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夫妻之间进行的财产约定有怎样的效力呢?我们为您介绍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此时如果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要夫妻能够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离婚呢?在分居半年后是否可以判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


·以前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以前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作为划分的依据。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在登记结婚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在登记结婚 一、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在登记结婚 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 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


·一、离婚男方需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男方需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在什么情况下,彩礼应予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