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虽然在《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现实中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就导致了在不同的地方盗窃的数额不同,最终处理结果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各地对盗窃罪的量刑幅度规定不同,下文中我们带来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17,帮助你了解河南省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或者二年内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所列情形之一且数额达到较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并在三个月拘役到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在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分别增加二至三个月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1F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且数额达到巨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五件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五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每增加一件,增加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叛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且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五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超过五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至二年刑期;盗窃的文物中包含一般文物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三至四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多次盗窃的,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上九种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构成其他犯罪数罪并罚的除外;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盗窃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精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
  
  (1)案发前主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者主动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对于盗窃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以对应量刑幅度较重的部分确定基准刑,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其他可以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不得根据该量刑情节提高量刑幅度。
  
  7.需要说明的事项:
  
  (1)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参照本罪第1至3条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3)盗窃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按照盗窃的文物价值定罪,参照本部分中有关数额的量刑标准量刑。依照文物价值定罪量刑的,根据被盗文物的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文物价值;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或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的鉴定意见、报告认定。
  
  盗窃涉及不同等级的文物的,按照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量刑;有多件同级文物的,五件词级文物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但是价值明显不相当的除外。
  
  (4)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多次盗窃,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从重处罚量刑情节。
  
  (6)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可以说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行为了,但此时需要达到了当地的立案范围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属于盗窃罪,之后也才可以依法追究罪法的刑事责任。上文是为您带来的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内容,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但要是在其他省市犯盗窃罪的话,那就不能适用上述的量刑幅度了。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


·犯罪既遂的标准和类型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标准和类型有哪些?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即时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


·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一、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较高是怎么认定的?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较高是怎么认定的? 一、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


·在我国小额贷多少可以判刑
      其实现在小额贷在贷款领域也是非常的盛行的,平常有很多人在买车或者是经营一些小本生意的时候会选择小额贷款,因为一般申请小额贷款的金额也不是特别的多,其实正规的小额贷款所针对的贷款的对象是有规定的,目前有少部分人对小额贷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才会提出在我国小额贷多少可以判刑这种问题。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


·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怎么处理?
      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涉及了巨额的财产或者其他资产,对于这些财产,在抓获罪犯之后一般都会立马依法查封,以免被漏网之鱼的其他犯罪同伙转移走。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这些财产都是怎么处理的呢?一、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的处理办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及...


·认罪认罚刑事案件被告人最后陈述范本、有什么作用
      一、认罪认罚刑事案件被告人最后陈述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叫,在最后的陈述阶段,我首先向受害人表示真诚的歉意,由于我和另外两名同事的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财产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我在这里再次说声对不起。 平日里,我并不是一个暴力的人。年 月 日,由于自己年少无知,法律意...


·量刑的故意伤害罪标准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有时候会因为矛盾摩擦而大打出手,这类打架斗殴事件一旦情节严重,就属于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案件,检察院提请公诉后,法院会根据案情展开审理,并做出判决。那么量刑的故意伤害罪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量刑上面故意伤害罪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


·最新行贿罪量刑标准2023
      一、行贿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广东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行为古来有之,且根据中国法制史,可以知道,在我国古代盗窃罪的处罚规定是比较重的。广东省在2013年时已经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沿用至今。其中规定3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这其实就是立案标准的一个界限。下文是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广东盗窃罪立案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