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上海购房限购政策社保补缴是否可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海购房限购政策社保补缴是否可以
  
  我国公民的工作一直以来就和住房问题是紧密相连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想要在本省购买房子的话面临的压力将更多。可是自从上海市政府推出最严限房令以后,将社保的时间进行了调整,这样一来很多都中途断缴的人比较担心的问题就是上海购房限购政策社保补缴是否可以?
  
  
  一、上海购房限购政策社保补缴是否可以?
  
  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
  
  据《劳动报》报道,“沪九条”新政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签合同日期往前推63个月里累计满60个月。
  
  据悉,此次只要在过去63个月里累计缴满60个月即可买房,即时执行。其中的“累计”是指正常缴纳,补缴不被接受,且断缴不超过3个月。
  
  二、相关规定
  
  此前3月25日,上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公布,《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中明确指出: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沪九条新政最引人争议的一点就是如果因换工作等导致的社保中断该如何界定。毕竟除了少数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等,处于个人发展的需求,很少有人能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而之前由于连续5年的定义不清,上海各交易中心都按最严格的要求执行,即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断了就限购,导致误伤一大片。
  
  而此次细则新解读中主要涉及到两个政策变化。第一个新政是有关外地人在沪购房的社保缴纳问题,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签合同日期往前推63个月里累计满60个月。
  
  这也意味着先前“沪九条”中规定的“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改为了现在的“累计满60个月”,从而保障了一些外地在沪工作的购房者不会因为中途换工作而“误伤”失去购房资格。
  
  此外,在最新的细则中规定“一手房查询购房资格前移,签合同后60日内去交易中心查询”。从内容的指向性来看,这项细则明显是为补“沪九条”政策的短板,例如一些不具备买房资格的买家可以只签合同不过户,或者等到有购买资格的时候再办理过户,某种程度上讲让不具备购买资格的买家提前释放。
  
  据了解,目前这一政策已经实施的区域包括闵行、徐汇、长宁、静安、虹口、青浦、杨浦和普陀。尚未实施的区域为浦东、黄埔、宝山、嘉定和松江。
  
  上海市政府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相关人员在缴纳社保的时候断缴已经超过三个月的话,那么就已经不接受补缴了。而且上海市政府规定的社保是累计满五年的话,就可以在当地购房如果是因为员工个人的原因断缴的话就买办法了。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1、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法律文书,债权人应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期限要看判决书...


·有买卖合同没房本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有买卖合同没房本的房子可以买卖,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但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有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始终属于原房主所有。《最高人民...


·买房子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子是人们生活、居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它是必需品,而对有些人来说,它却是奢侈品。但不管如何,基本上,人人都想要拥有自己的房子,所以您都会努力去买房。那么,买房子时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买房子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


·到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到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一般而言,中介机构需具备以下证明手续:1、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证明;3、 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4、 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二)对职业经纪人资质的审查1、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2、 ...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可以的。在办理财产过户之后进行添加名字即可,具体过户程序如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


·对于农村房屋继承权归谁?
      对于农村房屋继承权归谁?农村房屋继承权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用办理过户手续。而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现在很多开发商取得预售资格后,都会定期推出楼盘。老百姓购买这种期房时,会和开发商签署一份买卖合同。对于购房者而言,要确保合同具备法律效力,这样今后维权的时候也有据可依。那么,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退还利息怎么计算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退还利息怎么计算的? 一般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的很明确,逾期付款和逾期交房的,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一部法律不可能适用两种计算标准的。因此,法院在处...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继承须按3%交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