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苏州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江苏省内的职工如果需要做工伤鉴定的话,肯定也需要配合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积极的准备好材料,这样才有助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顺利的展开工作。不过每个人工伤鉴定的情况都不一样,有部分的苏州职工对于苏州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是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
  
  一、苏州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如果是申请再次鉴定,时间限制和第一次鉴定的时间限制一样,递交材料后60天内下达鉴定结果。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十七条 〔再次鉴定〕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第十九条 〔再次和复查鉴定程序〕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分为两级: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确有必要,鉴定委 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其实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是有规定的,工伤鉴定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如果说员工对于工伤鉴定的结果存在争议的话,可以在拿到工伤鉴定结果书15天之内,向更高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说是在鉴定经过一年以后,伤情发生了反复,也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按照我国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对于苏州第二次工伤鉴定这段时间限制和第一次进行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都是一样的。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多不能超过90天出具一份详细的鉴定结果。不过如果是第二次进行工伤鉴定的话,需要提交初次鉴定的结论。
  
  
  


·工作中,公司会为大家提供五险一金这些基本保障,近日,五险一金
      工作中,公司会为您提供五险一金这些基本保障,近日,五险一金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做了一些调整。很多马鞍山人对五险一金的新规不是很清楚。下面的我们将针对马鞍山人民,详细介绍五险一金的新规,希望能方便马鞍山五险一金查询,为您解除疑惑。 一、 马鞍山五险一金新规 “五险一金”包括医疗保...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在建设工程时,消防工程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措施,一旦出现意外火灾,消防工程是挽回资本、减少损失的有力及时的手段,所以确保消防工程的合理建设和质量检查是十分有意义的,这个有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它是多少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


·上班途中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的法律依据
      随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及其他方面都采取了相应的政策。国家规定相关与企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保障员工在上班过程中的安全,有些企业还会购买额外的保险作为福利。今天我们就来谈论下员工在上班途中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的问题。 一、锁骨骨...


·工程验收包括哪些阶段 ?
      工程验收包括哪些阶段 ?一、工程验收包括哪些阶段 1、检验批验收阶段:包括隐蔽,也是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2、分部工程验收阶段:该分部内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及实物观感的验收,由总监主持,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代表各方签认。 3、竣工验收...


·新员工劳动关系转入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如果有新员工入职的话,公司人事部门肯定需要配合新员工,帮助新员工及时的办理劳动关系转入的。而且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自己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新员工劳动关系转入的流程是什么?员工只有正常的将劳动关系转入公司以后,才方便自己在日后开展工作的,而且劳动关系的正常转入,这对员工和公司都非...


·休息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一)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的核心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步骤,保障施工项目的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对于专业人员提出了技术要求,只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才有资格...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和规定
      如果劳动者受到工伤后需要由统一的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才可以报销工伤保险,这是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工伤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事情。每个地区的规定以及需要准备的手续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按照什么程序和规定进行呢。 一、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


·关于工商核名是什么意思?
      关于工商核名是什么意思?工商核名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 企业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如:长江 科技 有限公司),无地域限制。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如果满足此条件,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成立的企业...


·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对于倒班,大多数人是十分了解的,生活中,一些企业当由于生产需要时,便会安排倒班,倒班虽然十分辛苦,但有一定的倒班酬劳。一般而言,倒班的酬劳要比正常工作的酬劳要高一些。既然有这样的酬劳,那么一些职工肯定会选择参加倒班。那么,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有...


·一、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什么?
      一、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什么?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统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