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释放依据是什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您都知道,如果自己有了什么违法违纪的行为的话,那么是可能会受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的拘留逮捕的,可是如果说在查看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需要刑拘的问题的话,一般是会及时的进行释放的,但是释放也是需要有一定的依据的,那么刑事诉讼法释放依据是什么样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公安机关可以随便拘留人吗?拘留行为人要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分别是拘留的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而且具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紧急情形,才可以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决定拘留的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讯问的目的是查清事实,防止错拘。同时也可以及时收集证据,查明其他同案犯,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拘是一种强制性的手段,相信这一点您都是非常的清楚的,所以对于刑拘是需要按照严格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步骤进行的,当然刑事诉讼法释放依据对于释放相应的人员来说也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相关的依据的话随便的放人是可能会被构成犯罪的。
  
  


·2023年赌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18年赌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是主观心态上的认定,即成立赌博罪的主体在参加相关赌博行为时,往往都具有赚钱的心态;二是数额大小的认定,如果亲戚间为了联络感情,打一点小牌,那么这样的行为是不会成立赌博罪的,赌博罪的数额一般在数万元左右;三是赌博的形式的认定,即赌博罪通常会到特定的...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依据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千元以上,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在20万元以上,应当立案侦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使其他人获取利益达到20万元以上代价出售国有资产,造成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


·故意伤害罪没有钱赔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没有钱赔怎么办?故意伤害罪没有钱赔此时各方人员应该注意的事项:1.法院应当做的事当案件已经被判定,被告被判为故意伤害罪,法院要求被告向原告赔偿相当的金额进行补偿,但是被告却不能支付这笔金额时,法院应当就被告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倘若情况属实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等到中止的...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我国刑法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那么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获得缓刑后,他的考验期限是多长?缓刑...


·滥用职权罪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一、滥用职权罪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滥用职权罪二审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接受上诉人杨某委托后, 市**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担任杨某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案二审辩护人。 经认真研究案情、斟酌法律,综合庭审情况,我判断: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依...


·法律规定遗弃多久算是遗弃罪
      现如今,还是有少部分地区发生遗弃行为,有的情节是特别严重,给被遗弃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有的遗弃的时间长有的时间短,但是多久算是遗弃,您可能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对于遗弃行为的判断,对于时间上的考虑不是很多,主要是遗弃的行为是否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具体是怎么样的,可以到下文进...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是什么?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大大小小的问题就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在生活中遇到都是民事案件,如果遇到刑事案件就是比较严重的案件,公安机关关会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侦查,那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办理...


·哪些行为符合刑法中立功的规定?
      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如果犯罪人员有立功表现,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会考虑?对其从轻发落。但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是立功表现,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判断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否符合立功条件了。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哪些行为符合刑法中立功的规定,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刑法中规定的...


·刑事简易程序要否辩护?
      刑事简易程序根据当事人要求是否需要辩护,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相关书籍(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


·招摇撞骗罪怎么找证据?
      招摇撞骗罪怎么找证据?1、网上的聊天记录也算,要说明来源,最好请侦查机关(公安、检察)提取并留存;2、微博从事行业警察只是一个辅助证据,最后是否采用要看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3、招摇撞骗要以谋取利益为前提,他是否从你处或者其他获得了非法利益,此非法利益不限于经济利益。4、首先需要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