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
  
  进行房屋的转让其实多数都是指就房屋进行买卖,此时除了要求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书外,还要实际完成了房屋的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还办理了公证,那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除以上列举需办理公证的外,其他的房屋转让许可不必办理公证即可转让,但是房屋转让必须有书面协议(合同),按照规定持有关的件办理转户手续后,房屋产权才发生转移。
  
  二、如何办理房屋转让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5、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6、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让方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房产买卖合同公证”中购买方提供的材料相同。
  
  日常生活中的房屋转让原因有很多,因买卖而转让房屋时,虽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但为了避免以后发生纠纷以及交易的安全性,建议当事人还是办理房屋转让公证。要是你在房屋转让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二手房里面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里面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中介服务费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的习惯收取。中介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生效吗?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生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


·房屋拆迁国家赔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政府在对城市的建造进行规划的时候,肯定有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是需要对我国公民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改造的。确切的来说,房屋拆迁应该叫拆迁补助而不能叫国家赔偿,这拆迁补助和国家赔偿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性质,可能有些公民在生活当中将这两者别搞混淆了,所以才会咨询房屋拆迁国家赔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如何处理房屋质量不合格
      我国要求开发商售卖的房产必须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这也不能排除不会出现房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所购买的房屋质量不合格时,购房者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一、回迁房多少
      一、回迁房多少钱?过户费怎么算 回迁房办好产权出售的话,和普通商品房一样过户缴过户费,根据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


·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有哪些法律效力?主体有哪些?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有时候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生活中债务债权问题需要转让房屋的债务或者债权。这时候就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问题,当我们进行主体变更后会有哪些法律效力呢?主体都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


·买房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买房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在房地产买卖中合同中最常见的责任方式是违约金,即由违约方向守约访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违约金的数额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要求。如果合同双方既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也没有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作出约定,一旦发生违约事...


·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1、 租房的时候要对房屋周边的环境先了解一下,特别是要选择治安条件好的地方,这样才比较有安全保障。最好是选择离上班单位近的地段,这样上班和生活都方便,而且还可以节省交通费用。2、如果是经过中介公司来租房的话,要综合比较各中介公司的服务和实力,货比三家,从中选择规模较大,服务质量好...


·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46.75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


·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
      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注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在房屋他项权的注销是一项比较陌生的事情,一般只有涉及到房屋的售卖过程才会需要进行房屋他项权注销额申请,那么这时候就需要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材料然后有房管局的人进行审核然后达到注销的目的,所以在进行所谓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注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的? 他项权证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他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