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事故的致害人而言,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确定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应该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致死责任呢?确定了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自然就是要根据这个比例作出赔偿,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又该如何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致死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4、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二、车祸致人死亡如何进行赔偿
  车祸导致受害人死亡需要按下列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说是其中最严重的结果了,而此时就有可能认定行为人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那么在需要承担的责任里面就少不了刑事方面的责任。如果能够积极的赔偿死者家属,取得了他们的原谅,则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是会充分考虑到这一情节。至于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致死责任,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喝酒驾车轻微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喝酒驾车轻微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醉驾加肇事逃逸,警方主要依据造成后果处理。醉驾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肇事逃逸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常常会出现驾驶员开车喝酒的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常常会出现驾驶员开车喝酒的,这很明显的就是知法犯法属于危险驾驶,那么焦作醉驾标准是怎么样的?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至少要拘留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且还会被处罚罚金,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刑事拘留最长37天,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


·交通事故定责之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后,最大的问题是赔偿责任怎么划分。确定赔偿比例时,要区别这两种类型,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二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接下来,我们就区分情况告诉您交通事故定责之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机动车都是被强行规定购买了交强险的,而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就交强险限额做出赔偿的。那要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呢?此时交强险是否还会进行赔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相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责任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责任赔偿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按照责任大小划分赔偿比例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交通事故在现在越来越多见,很多人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手足
      交通事故在现在越来越多见,很多人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手足无措。其实,交通事故的处理和其他各种纠纷的处理方法也类似,都可以通过调节和诉讼解决。接下来我们为您讲解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一、调解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


·车祸误工费理赔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车祸误工费理赔纠纷应该怎么处理?车祸误工费理赔纠纷首先应该协商处理,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


·一、交通事故中损伤参与度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损伤参与度是什么?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损伤参与度,是指在人身损害的案件中,由于损伤与疾病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存在,且造成机体结构破坏及功能障碍、死亡等现存后果,损伤或者损伤所致的继发症、并发症在现存后果的因果关系的评定中所起作用的相对比例,就是损伤参与度。 关于损伤参...


·一、交通事故医疗赔偿什么时候下来?
      一、交通事故医疗赔偿什么时候下来?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计算。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后的审理时间一般是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


·一、交通事故2死一伤能判多久?
      一、交通事故2死一伤能判多久? 一般情况是处3到7年有期徒刑。有逃逸行为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


·出租车上扒窃数额怎么认定?
      出租车上扒窃数额怎么认定? 一、出租车上扒窃数额怎么认定? 出租车上扒窃数额的认定标准主要是: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