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这样能够保障购房违约金的追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多次提到违约金。那么怎么计算购房违约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么计算购房违约金对于购房违约金的计算,在开发商的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有的是预期90天内,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第一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第二违约金计算,根据双方约定合同按多少比例的计算方法。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二、购房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国家在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违约金数额与违约损失额差额过大时,允许对其予以调整,这也是由违约金的性质即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而决定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违约金的调整应当综合考虑,灵活把握。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再次对减少过高的违约金问题进行了规定。针对《合同法》制定的司法解释均适用于受《合同法》调整的所有类型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其中之一,自然也在此范围之内。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当事人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予以调整时,均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衡量。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违约金标准,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即可直接按照约定主张违约金。而现实生活中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不少,诸如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等违约行为,购房者都可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至于应该怎么计算购房违约金,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房本没下来如何买卖
      房本没下来如何买卖 1、房产证没有下来,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向国家交上述三笔钱,如果没有交,还可以让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 2、然后你交这三笔钱,使得房产证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新房刚买时,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


·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 离婚房产分割给子女要缴税,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也是要交税的,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留一些财产给孩子,这样以后孩子生活也有个保障。对于有多套房产的夫妻来说,通常会将其中一套过户给孩子,将房产记在孩...


·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需要注意些什么?
      二手房在买卖时不仅需要到当地的房产局进行登记还需要缴纳二手房买卖税费,因为如果缴纳了税费那么这个交易才算是合法的,但是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 (一)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最新房产政策租售同权规定是什么?
      最新房产政策租售同权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


·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 1、概况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一个家庭除了有房产等资产外,还会有一些债务,在夫妻双方离婚期
      一个家庭除了有房产等资产外,还会有一些债务,在夫妻双方离婚期间,需要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分割做出明确的约定。有时候一方会因为生产经营所需在离婚诉讼期间借款,这时双方还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算共同债务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起诉离...


·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补偿?
      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补偿一般是按面积1:1,但具体你那里这次拆迁如何补偿,请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1、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


·一、离婚按揭房屋可以过户吗?
      一、离婚按揭房屋可以过户吗?1、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


·一、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样本内容是什么?
      一、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样本内容是什么? 房屋继承协议书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


·一、年租房房主违约怎么办?
      一、年租房房主违约怎么办?中国《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