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酒驾轻则扣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涉及刑事犯罪。那么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体会怎么处罚呢?下面我们就给您总结一下酒驾处罚的知识。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一)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八种醉驾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综上,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处罚是根据当时有无严重超员、有无超速行驶以及现场是否逃逸来辨别是否构成犯罪。再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分,酒驾危害大,为了自己和家人还是不要酒后驾车。关于醉酒驾驶的相关问题还可咨询本站相关律师
  
  
  


·一、肇事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主要责任怎么处理?
      一、肇事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主要责任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占主要责任,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


·微信是现在最常用的社交软件,大部分人都在使用微信进行生活和工
      微信是现在最常用的社交软件,大部分人都在使用微信进行生活和工作。微信诈骗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很多人利用微信便利的方式来用于诈骗,而且有很多贪小便宜的人会上当,而且每天都有不少人因为这样被诈骗。微信被骗转支付宝转账的话要怎么维权呢?生活中应该如何防范网络诈骗呢? 一、微信被骗转支付...


·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再度主张侵权人继续支付残疾赔偿金的,法院是否予以支持?
      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接受缓刑考验期的三个月,经过三个月之后,原来的情况就不再执行了,判处拘役一个月,意味着你需要在监狱中度过一个月,但是又给你判处缓刑,就是暂缓执行上述拘役,给你三个月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或者违法行为,...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怎么算?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怎么算?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


·交通事故中,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护理费,指事故受害人的人身受到损害后,在医疗或者康复过程中所必须的陪护人员的误工费或者工资,主要根据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或者护理级别、需要护理的人数等确定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


·一、股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交通事故?
      一、股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交通事故? 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


·醉酒驾车一直是法律明文规定
      醉酒驾车一直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交通安全法中对醉驾驾驶也有明确的处罚,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话,当事人要负的责任就更加严重,又多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那么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国《道路...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


·一、发生交通事故3死3伤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3死3伤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3死3伤需要立即报警,在遇到这种重大交通事故后,在拿到责任认定书---复议期内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就提出复议,没异议,就到法院立案----立案时,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伤者没出院的情况下没法立案,但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二、...


·职工经济补偿金应该交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应该交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