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也是一个税收大国。基本上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不同的税费。包括公司的房屋如果对外出租的话,首先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需要清楚国家规定的,公司房屋出租需要交哪些税?
  
  一、公司房屋出租需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增值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增值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在我国,如果公司的房屋要对外出租的话,那么国家规定公司房屋出租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而且如果出租土地的性质是属于行政划拨的性质的话,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租金的6%进行缴纳。所以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以后,企业负责人也要及时的到当地的税收部门交税纳税。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错判死刑国家赔偿金额是多少?
      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审判透明度的提高,现在很少出现冤假错案了。只是在新闻中,我们偶尔会看到一些关于之前错判的报道。其中有非常典型案例,就是当事人被错判死刑并执行后多年,才沉冤得雪,这时国家会给家属一笔赔偿金。那么错判死刑国家赔偿金额是多少?下面我们根据有关法律知识给您...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子女抚养协议书应该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1、子女抚养权归属; 2、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3、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条件; 4、探望权的行使时间、次数、方式。 同时 1、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


·没有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
      对于拟制血亲来讲,可以说当事人之间就没有直接血缘关系。虽然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不能结婚,那么要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没有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 拟制血亲指本无直接血缘关系,法律上...


·收养赔偿抚养费用如何确定?
      目前有的家庭里面存在收养的子女,有时候,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收养关系会消失,比如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而养父母在抚养孩子过程中,会花掉一笔费用,包括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成本等。那么收养赔偿抚养费用如何确定?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收养赔偿抚养费用如何...


·法院起诉离婚后是否需要办诉讼离婚离婚证吗?
      很多夫妻感情不和,婚姻关系破裂,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上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会强制判决。很多人想知道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是否还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到底法院起诉离婚后是否需要办诉讼离婚离婚证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的方式: 1、诉讼离婚。 ...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如果其中一方不想离婚,而司法机关并没有发现双方的婚姻存在较大的问题时,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罚离婚的,因为离婚的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如果起诉离婚离不了怎么办呢?我们为你解答。 如果起诉离婚离不了这么办 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离婚的,...


·一方再婚丧失抚养权后还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方再婚丧失抚养权后还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一方再婚丧失抚养权后还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再婚并不会丧失孩子的抚养权,在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当中并不包括再婚。因为谁也没有资格肯定的说,当事人带着孩子再婚,再婚以后就一定会对孩子的生活有影响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这种情形的。但是,父母双方...


·没有登记结婚夫妻怎么离婚
      没有登记结婚夫妻怎么离婚(一)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事实婚姻。在离婚时有两种方式: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而后在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程...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起诉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走到终结,经过双方协商感情不和闹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司法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必须要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


·一、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
      一、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不一定可以要求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