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不过因为租赁门市房而产生的租房纠纷实际上也不在少数。因此在租赁门市房之前就必须要了解相关流程,最后双方签订再门市房的租赁合同。所以对于承租人和房东来说,租门市房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最起码双方不应该稀里糊涂的就签订租房合同。
  
  一、租门市房流程是什么?
  
  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证商业用房情况,确认对方为该商铺产权人,如对方不是权利人,取得商铺产权人书面同意;
  
  2、确认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4、确认商铺整修期是否免租,费用由谁来负担,租约到期之后,店面是否应恢复原状,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档,并注明使用材质,作为日后原状归还的证明;
  
  5、确认租赁期间租押金与收取日、租约终止转租限制、租期中途解约应如何处理,要提前多久告知;
  
  6、确认租约到期后如继续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7、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二、门面租赁合同的范本
  
  门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______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店面包括___层租给乙方,租期为___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___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3、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4、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6、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8、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9、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__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10、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承租人来说,在租赁门市房之前要详细的了解一下门市房的相关情况,比如说产权问题,水电容量等。前期都已经了解过后,租客和房东之间再签订一份详细的门面租赁合同,而且我们也为您罗列了一份比较详细的门面租赁合同的范本,如果有需要的话,您可以参照此范本修订合同。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是越来越大,不说一些大城市,就是一些二三线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是越来越大,不说一些大城市,就是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房价也是十分的高。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买房子是不可能一次性把费用全部付掉的。大多数人都是选择还房贷买房,应该说是只有这样才能买的起房。那么在滨州买房子需要交多少首付呢?滨州首套房 商业贷款 ,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


·房屋遗嘱格式是什么样的?
      房屋遗嘱格式是什么样的? 房产遗嘱格式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姓名____...


·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哪些
      有的父母想要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子女,但是却不知道此时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实现房产过户。同时,也不清楚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哪些税费。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为您带来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内容。 一、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哪些 房产过户...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一、二手房卖房违约怎么办?
      一、二手房卖房违约怎么办? 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由于周期较长、办理的流程又较为复杂,很容易就引发纠纷。出现二手房卖房违约的现象,那要是碰到违约应该怎么办,下面一一为大家介绍: 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合同违约,买方当对卖方承担...


·哪些集资房能转让,可以转让的集资房有哪些
      房产的转让这是很常见的,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进行房产的买卖。对于集资房来讲,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只不过,由于集资房的性质比较特殊,因此国家对可以转让的集资房作出了限制。那到底哪些集资房能转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类集资房可以转让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合同的终止,从而产生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对租房合同终止的情形作出了要求,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


·房子继承法新规定应该怎么办理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是多少 1、离婚房产的析产费用问题,主要在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环节。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对婚后财产不管产权人是谁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2、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3、如果原房屋的...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两人离婚房子怎么办理?
      财产分割问题是夫妻离婚很重要的问题,特别是没有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过的,财产的归属问题很难明确,也就很难进行分割。而其中房产是较重要的组成成分,因房子是否全额付款、出资人可能涉及到双方父母,房子的处理问题较为麻烦。那么两人离婚房子怎么办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