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子女是受法律大力保护的,是受到优待的。众所周知,离婚后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可还是存在拒付抚养费的情形,那可拒付子女抚养费吗?实践生活中拒付的现象不少,此时夫妻离婚后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拒付子女抚养费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所以说,一旦夫妻双方离婚,想要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再婚。但是,在离婚后发现怀孕的,如果确实是与前夫的孩子,那么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怎么办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抚养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明确规定。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就体现在其支付抚养费上,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律师提醒,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因此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一方可以拒绝承担。此外,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了,也是不能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如果出现了一方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必要时也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一、国家规定小孩抚养费应付多少钱?
      一、国家规定小孩抚养费应付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


·2023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婚姻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一、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


·2个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2个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2个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在结婚登记的时候要求双方都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另外也要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这样工作人员也好作出相应的审查。那此时要求当事人提供哪些证件呢?也就是说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


·重婚罪怎么受理?
      如果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告对方重婚犯罪。但是这个重婚罪怎么受理呢?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才行,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为了使每个公民更好地行使自诉权,即防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过严,限制了公民的刑事自诉权...


·司法实践上如何处理离婚彩礼纠纷?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而彩礼纠纷,具体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


·离婚中要求精神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中要求精神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


·离婚损害赔偿诉状内容如何?
      离婚损害赔偿诉状内容如何? 一、离婚损害赔偿诉状内容如何?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一、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 1、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