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公司法人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法人代表。每个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同时,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使各项权利。实践中,一些公司的法人代表会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股东资金,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那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有可能会构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缓刑适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二)未全部退赃的;(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二、挪用资金罪有哪些行为表现?(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挪用的资金数额越大,法律所给予的量刑也就越重。同时,量刑的具体标准还会根据挪用资金的用途来决定,如果挪用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则接受的处罚更重,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的,当事人将不能申请缓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企业融资风险种类有哪些?
      企业为了发展,在存续期间有可能会想扩展业务,此时,难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形,就实际情况来看,企业的经营者一般会通过融资的方式获得短期资金,但是融资是存在债务风险的,具体来说,企业融资风险种类有哪些?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以通过哪些方法进行防范呢? 一、企业融资风险种类有哪些? 企业...


·小微企业融资的概念是怎样的
      小微企业融资的概念是怎样的? 现在创业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成立一间公司,刚成立不久的公司肯定没有那么多的人,需要一步一步扩大。刚开始的时候有的公司可能会有的缺钱,公司缺钱时有可能会选择融资把公司做大做强,所以对于小微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跟您讲讲吧。 ...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是谁?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是谁?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上各种公司、企业林立,现在最常见经济主体的表现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成立前首先就是要由发起人或投资人股东进行注资,保有足额的注册资本,才能申请注册登记,那么,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呢?《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怎么样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其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对企业信用有怎样的理解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对企业信用有怎样的理解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主要是针对企业信用来说的,企业信用是一个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好的企业信用才能使公司更好地更快的发展,也才能使公司在商业大潮中赢得一席之地,一旦公司信用受到破坏就会使得公司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的融资以...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多少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多少时间?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需要多久? 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收到...


·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当公司的部分股权面临转让的时候,我们需要写一份协议来规定一下股权转让后的相关事宜。那么,一份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理权益呢?下面,我们就结合下面的相关范文来为您解释说明一下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写法。 一、公司...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我么知道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的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因为在公司的成立过程中需要很多的资金来周转公司,因此对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规定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说明,确保公司的顺利注册,那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工伤事件 我们也应该去重视,这离不开我们每天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健康。公司死亡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以及该由什么部门来处理?由为您解答。 一、公司死亡事故处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