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水利水电的工程质量关系到了人民的安危,任何阶段都需要认真对待。在实际工作中,质检提高了工程安全运行的保证率,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让我们看一下资料:
  量测包括:控制测量、施工测量、竣工测量。
  控制测量是各项测量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为检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的竣工精度提供基点和基线,以及测绘竣工图的基础控制,提供施工过程中监测建筑物变形和位移、设备安装以及运营管理的控制点和参考基准。控制测量具有控制全局的作用,可以限制误差的传递和积累。控制测量可分为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控制测量的方法可以分为常规控制测量和现代控制测量。常规的平面控制测量主要是三角测量、导线测量、前方交会、后方交会等,常规的高程控制测量主要是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等。而现代控制测量主要是GPS平面控制测量和GPS高程控制测量。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包括GPS测量、导线测量、三角网测量、测边网测量、边角网测量等,其中GPS测量技术由于具备定位精度高、观测时间短、效率高、全天候作业、操作简便等特点而得以广泛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控制测量中。高程控制测量的方法,主要有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高程测量三种。在布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高程控制网时,首选的方法是水准测量,因为它可以满足各种等级高程控制测量的精度要求。控制测量的仪器设备设备主要有光学经纬仪、电磁波测距仪、电子全站仪、测量机器人、普通光学水准仪和电子水准仪。施工测量是按设计要求将图纸上设计的建筑物平面位置、纵横轴线、几何尺寸及高程等在实地标定出来,作为施工的依据。施工测量的仪器设备目前采用最频繁、最多的是全站仪(配棱镜)。施工测量主要有土石方开挖工程中的测量工作以及洞室开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浇筑、金属结构安装、机电安装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开挖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开挖工程中的测量控制、开挖工程中的施工放样、开挖工程中的计量测量。在土石方开挖施工过程中,高程放样所采用的方法有:水准仪法、全站仪无仪器高作业法;点位放样的方法有:距离交会法、角度交会法全站仪极坐标法和直接坐标法(GPS RTK法)所用的仪器设备有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洞室开挖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地面控制测量和地下控制测量。洞挖工程的地面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精密导线测量、三角测量及GPS全球卫星定位技术来进行。地面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地下控制测量一般采用导线测量、水准测量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洞室开挖施工测量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洞挖施工中平面及竖直面内的掘进方向,即洞室轴线确定和开挖掘进面(俗称掌子面)的确定;掘进后开挖断面尺寸的检查;掘进进度的检查;时段内完成的开挖工程量。在开挖结束后还要进行竣工测量。洞室开挖由于其特殊性,在测量过程中还会使用有些特殊仪器与设备,包括:光学垂准仪、陀螺经纬仪、激光指向仪和隧洞断面仪。土石方填筑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三方面,即控制测量、施工测量、竣工测量;其中施工测量的内容有填筑基础面的测量(地形法和断面法)、填筑工程的主轴线放样(极坐标法)、填筑工程起坡线的放样(全站仪极坐标法)、填筑工程中的施工放样(全站仪极坐标法确定平面位置,三角高程法确定高程位置,对要求精度高的高程位置用几何水准法)、填筑工程收方测量(地形法和断面法)。土石方填筑工程的施工放样方法与土石方开挖工程的施工放样方法基本上是一样的,最常用的仍然是全站仪用极坐标法或用GPS PTK法进行施工放样。但土石方填筑的放样精度更高。混凝土浇筑工程中的测量工作主要有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混凝土浇筑基础面测量、混凝土浇筑工程中的施工放样、混凝土浇筑一些特殊方式的放样、混凝土浇筑成型后的测量。混凝土浇筑工程中使用的测量方法很多,目前最常用的是全站仪极坐标法,有时也用后方交会法或轴线交会法、直角坐标法等。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测量方案的制定与审查、控制测量、关键点施工放样、大型金属结构现场拼装的检测、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后的检测、金属结构构件二期混凝土浇筑后的检测、以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完工后的竣工测量。其中控制测量又包括单个安装内容测量控制点的引入、单个安装内容测量独立控制网的布设、高程控制。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还会采用一些特殊测量方法,包括:重锤配钢板尺检测门轨轨道、全站仪配小棱镜使用以及常规的放线量距方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全站仪极坐标法或经纬仪配合精密钢尺量距)和关键部位检测。 竣工测量可分为施工过程中的竣工测量和工程全部完工后的竣工测量。竣工测量所形成的竣工测量数据和图纸资料,是评定和分析工程质量的基本依据之一。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有: ○ 1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竣工总平面图;○2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开挖建基面,竣工高程平面位置图和按技术要求 需要测绘的纵横断面图(归档用选择的比例尺一般为1:200); ○ 3水利水电工程主体建筑物关键部位与设计图同位置的竣工纵横断面图及其数据资料(归档比例尺应与设计比例尺一致); ○ 4地下工程的隧洞、地下厂房、调压井等开挖断面图以及完成衬砌或喷锚(不衬砌段)后的竣工断面图和数据资料;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直接关系到了工程所发挥的效益、工程的寿命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在面临自然灾害时,能够应急处置,减少对人类的损害,应该在质检方面严格把好每一关,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


·工程质量鉴定的必须条件是什么
      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最好是会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的建筑造价工程师。《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


·没签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虽说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劳动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但其实社会上还是存在许多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劳动关系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在没有事情发生的情况下对企业和个人都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处理起来就会非常麻烦,那如果没签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呢? 没签订劳动合...


·参公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
      参公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报告,所以你辞职报告交上去之后三十天之后才能离开。二、公司强迫员工辞职该怎么办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


·很多公司认为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鉴定到
      很多公司认为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鉴定到了一级以上,已无法正常在公司工作,就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殊不知这是触犯法律的。劳动者不懂法,以为公司赔偿自己一笔工伤款及后续治疗费就可以解除合同。其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被侵犯。我们提醒各位劳动者工伤后保留劳动关系是劳...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电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延长了人们的工作时间和娱乐要求等等,是一项里程碑的发明。在现代生活中照明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城市的亮化不仅能够让城市更美好,而且也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佐证。在下文中,我们将针对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的问题,为...


·疲劳驾驶怎么处罚
      疲劳驾驶怎么处罚一、疲劳驾驶怎么处罚根据公安部有明确的规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发包方与承包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发包方与承包方需要就施工的一些情况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合同需签订需要按照诚信公平的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那么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劳动服务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


·农村户口工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