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水利水电的工程质量关系到了人民的安危,任何阶段都需要认真对待。在实际工作中,质检提高了工程安全运行的保证率,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让我们看一下资料:
  量测包括:控制测量、施工测量、竣工测量。
  控制测量是各项测量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为检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的竣工精度提供基点和基线,以及测绘竣工图的基础控制,提供施工过程中监测建筑物变形和位移、设备安装以及运营管理的控制点和参考基准。控制测量具有控制全局的作用,可以限制误差的传递和积累。控制测量可分为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控制测量的方法可以分为常规控制测量和现代控制测量。常规的平面控制测量主要是三角测量、导线测量、前方交会、后方交会等,常规的高程控制测量主要是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等。而现代控制测量主要是GPS平面控制测量和GPS高程控制测量。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包括GPS测量、导线测量、三角网测量、测边网测量、边角网测量等,其中GPS测量技术由于具备定位精度高、观测时间短、效率高、全天候作业、操作简便等特点而得以广泛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控制测量中。高程控制测量的方法,主要有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高程测量三种。在布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高程控制网时,首选的方法是水准测量,因为它可以满足各种等级高程控制测量的精度要求。控制测量的仪器设备设备主要有光学经纬仪、电磁波测距仪、电子全站仪、测量机器人、普通光学水准仪和电子水准仪。施工测量是按设计要求将图纸上设计的建筑物平面位置、纵横轴线、几何尺寸及高程等在实地标定出来,作为施工的依据。施工测量的仪器设备目前采用最频繁、最多的是全站仪(配棱镜)。施工测量主要有土石方开挖工程中的测量工作以及洞室开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浇筑、金属结构安装、机电安装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开挖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开挖工程中的测量控制、开挖工程中的施工放样、开挖工程中的计量测量。在土石方开挖施工过程中,高程放样所采用的方法有:水准仪法、全站仪无仪器高作业法;点位放样的方法有:距离交会法、角度交会法全站仪极坐标法和直接坐标法(GPS RTK法)所用的仪器设备有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洞室开挖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地面控制测量和地下控制测量。洞挖工程的地面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精密导线测量、三角测量及GPS全球卫星定位技术来进行。地面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地下控制测量一般采用导线测量、水准测量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洞室开挖施工测量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洞挖施工中平面及竖直面内的掘进方向,即洞室轴线确定和开挖掘进面(俗称掌子面)的确定;掘进后开挖断面尺寸的检查;掘进进度的检查;时段内完成的开挖工程量。在开挖结束后还要进行竣工测量。洞室开挖由于其特殊性,在测量过程中还会使用有些特殊仪器与设备,包括:光学垂准仪、陀螺经纬仪、激光指向仪和隧洞断面仪。土石方填筑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三方面,即控制测量、施工测量、竣工测量;其中施工测量的内容有填筑基础面的测量(地形法和断面法)、填筑工程的主轴线放样(极坐标法)、填筑工程起坡线的放样(全站仪极坐标法)、填筑工程中的施工放样(全站仪极坐标法确定平面位置,三角高程法确定高程位置,对要求精度高的高程位置用几何水准法)、填筑工程收方测量(地形法和断面法)。土石方填筑工程的施工放样方法与土石方开挖工程的施工放样方法基本上是一样的,最常用的仍然是全站仪用极坐标法或用GPS PTK法进行施工放样。但土石方填筑的放样精度更高。混凝土浇筑工程中的测量工作主要有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混凝土浇筑基础面测量、混凝土浇筑工程中的施工放样、混凝土浇筑一些特殊方式的放样、混凝土浇筑成型后的测量。混凝土浇筑工程中使用的测量方法很多,目前最常用的是全站仪极坐标法,有时也用后方交会法或轴线交会法、直角坐标法等。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测量方案的制定与审查、控制测量、关键点施工放样、大型金属结构现场拼装的检测、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后的检测、金属结构构件二期混凝土浇筑后的检测、以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完工后的竣工测量。其中控制测量又包括单个安装内容测量控制点的引入、单个安装内容测量独立控制网的布设、高程控制。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还会采用一些特殊测量方法,包括:重锤配钢板尺检测门轨轨道、全站仪配小棱镜使用以及常规的放线量距方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全站仪极坐标法或经纬仪配合精密钢尺量距)和关键部位检测。 竣工测量可分为施工过程中的竣工测量和工程全部完工后的竣工测量。竣工测量所形成的竣工测量数据和图纸资料,是评定和分析工程质量的基本依据之一。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有: ○ 1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竣工总平面图;○2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开挖建基面,竣工高程平面位置图和按技术要求 需要测绘的纵横断面图(归档用选择的比例尺一般为1:200); ○ 3水利水电工程主体建筑物关键部位与设计图同位置的竣工纵横断面图及其数据资料(归档比例尺应与设计比例尺一致); ○ 4地下工程的隧洞、地下厂房、调压井等开挖断面图以及完成衬砌或喷锚(不衬砌段)后的竣工断面图和数据资料;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直接关系到了工程所发挥的效益、工程的寿命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在面临自然灾害时,能够应急处置,减少对人类的损害,应该在质检方面严格把好每一关,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如果在劳动...


·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内我们就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关系
      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内我们就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关系合同,否则我们都可以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状告要求赔偿,因为不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后续遇到问题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甚至可能出现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现象存在,所以对劳动关系我们需要有非常明确的认知,对于劳动关系的分类...


·诈骗案员工业绩30万法院冻结了账户怎么办
      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执行措施,如果并无法定排除解除冻结的事由,则实际无法完成解除冻结的操作。即便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因此受到损害,其权益受到损害的直接原因也并非用人单位的工资账户的被冻结,而是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在程序上...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


·北京市工伤待遇规定的项目有哪些?
      北京市工伤待遇规定的项目有哪些?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


·工伤企业承担哪些费用?
      工伤企业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


·没有买社保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买社保可以做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


·周末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多少倍?
      周末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多少倍?双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资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


·试用期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试用期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试用期和员工谈辞退的规定是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天和员工当面的谈。与部门经理确认人是否真的不合适,鉴于工作态度认真,看公司是否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可以进行调岗,最后再考虑辞退。请用人部门对该员工进行试用期转正考...


·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样规定的?
      计件工资是一种常见的结算工资的方式,这种方法一般是多劳动多得工资,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计算方式也是有一定的说明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呢?劳动法计件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在签订计...


·劳动合同员工不签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员工不签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