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时常会受到工伤,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体现对劳动者的人为关怀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费的标准和征收原则,在征收工伤保护费时根据征收标准征收才能得到征收者的支持,那么我国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征收。也就是说,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实际支出数额来确定征收额度,做到收支平衡。国家根据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在该用人单位所属行业费率的基础上,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目的是为促进企业和其他单位加强工伤事故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对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是为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通过技术更新改造,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低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串低于一般标准,是为鼓励这些企业继续积极采取工伤预防措施.
  二、工伤保险费的征缴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免。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费需要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劳动者个人不得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要给予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合同通常规定有三五年不等的有效期,合同到期后就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这个问题,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规定以供参考。 一、是否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哪些情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
      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哪些情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


·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诉讼费谁出
      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诉讼费谁出一、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二、打官司诉讼费谁出人民法院受理民...


·员工在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
      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对于我们国家出台的有关工程质保金方面的政策,我们都不是很了解,工程质保金从字面意义来看是属于工程质量的保证金,那么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呢?国家法律对于这方面也有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下面我们将在这一方面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国务院...


·楼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楼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任何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也是在检查中需要严格执行的过程,特别是对于建筑地面工程有更高要求的标准,因此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关于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以此来保证建筑地面工程在质量合格,那楼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


·开除的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的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


·被辞退员工有没有年终奖
      被辞退员工有没有年终奖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 很多朋友都在说,这个社会什么都在涨,就是工资不涨!现实却是这样,随着物价的上涨,微薄的工资不能解决某些困难,很多人就想到了贷款。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工资贷款是怎么回事,接下来的我们将告诉您什么是工资贷款、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等等知识,欢迎您往下阅读。 一、工资...


·工伤伤残10级钱怎么赔付
      10级伤残工伤的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一、试用期发现怀孕员工主动离职可以吗?
      一、试用期发现怀孕员工主动离职可以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的。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情况1,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劳动者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