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退休年龄后的劳动关系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来说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就可以直接办理退休手续而不用再去单位进行工作了,但是由于一些员工的特殊性,所以在这些人办理退休手续之后单位依然邀请他们去原单位进行工作,这个时候退休的人员便需要与原单位对劳动关系的问题进行认定,那么退休年龄后的劳动关系是如何进行认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仍在就业或者再次就业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何种法律关系,并无明确法律规定,在实践中,一般认为此时劳动者已经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身份,对双方不作为劳动关系处理,按劳务关系处理。但对于劳务关系,法律法规并无明确定义,且用人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如何建立劳务关系更无规定,目前在直接法律规定层面仍是一片空白。在涉及劳动用工的个别领域,就某些特殊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一些解释和答复,算是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打开发一扇窗。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中,对于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受聘工作期间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时,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中,对于进城务工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的,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时,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众所周知,《工伤保险条例》是调整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工伤保险关系的法规,通常认为他只能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而且在我国,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前提就是两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支付工伤待遇的前提也被认为是要存在劳动关系。最高法院的上述两个答复,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这两个答复意见仅适用于工伤认定领域,对于其他领域尚没有延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因其后来工作的单位无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仍难以认定工伤;而对于后一种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为了减轻其责任,往往会要求劳动者先行进行仲裁、诉讼,要求认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行政部门才会据此认定工伤。整体来讲,在实际的劳动仲裁、诉讼过程中,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的争议是否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对其关系是否按劳动关系处理,有较大的不同。一般来说,对于此类劳动者提起仲裁申请,一些劳动仲裁机构(如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时,一旦发现劳动者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对相关案件以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做法亦会有所差别。以工伤为例,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以要求认定劳动关系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则会予以受理处理。但如果受伤人员以人身损害赔偿案由立案,要求按雇员伤害进行处理的,人民法院亦会予以立案处理。这样的现状反映出一个问题,就是无论从法律规定层面还是仲裁、司法实践领域,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仍无统一认识。造成这一问题除了法律层面的原因,还存在诸多如社会保障、就业权利等各方面的原因。从法律的层面来看,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劳动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其之后能否再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并且,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终止后,是否可以再次建立,法律并未进行禁止性规定。实践中,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其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与该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逻辑上讲,这一规定可以延伸至未有禁止性规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第二,劳动者的年龄是否有上限。纵观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任何法律法规均未明确设定劳动者的年龄上限,而仅设置了“法定退休年龄”这一概念;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丧失作为法律上的劳动者的身份,退休不能等同于丧失劳动权利,即“劳动者”的身份是可以以直延续的,形成这一概念并非基于年龄,而基于劳动。综上所述,在法律没有禁止的情况下,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亦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因无明确法律规定,这一观点目前还停留在理论探讨的范围,未能进入立法、司法实践。当然在司法实践当中也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标准,可以说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在一定程度在还是有一定的问题存在的,但是在日常的一些实践当中,还是认定相关的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依然可以与原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哪些情况可以被辞退202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如何申请工伤的认定,也对于的申请认定期限,申请材料等内容知之甚少。为了帮助劳动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在这里,我们将详细告诉你工伤如何申请认定,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


·厦门劳动合同投诉到哪个部门进行?
      厦门劳动合同投诉到哪个部门进行?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处理,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


·员工申请离职公司不批怎么办
      员工申请离职公司不批怎么办如果员工随意提出辞职申请,单位领导不予批准,单位领导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因为申请只是员工向单位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而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单位有权不同意员工的辞职申请。如果员工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即使单...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正式工的。严格来说现在的所有在岗人员应该都是合同工,但是劳动合同制员工签约时间长,有合同做保障。因为劳动法规定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达到一定标准才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过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仍有这种区分。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其工资和保...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工伤鉴定十级有必要请律师吗? 一、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参考标准: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算2023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岁为止。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


·辽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辽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什么是工程建筑定额? 工程建设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出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建筑产品所需要的劳动力、材料和机械台班、资金等数量标准。 二、建筑工程生产要素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的种类很多,但不论何种定额,其包含的生产要素是共同...


·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合格,用人单位一般会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就算能解除劳动合同, 也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那么,试用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才是不违法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意...


·正式员工残疾人能被辞退么
      正式员工残疾人能被辞退么不可以。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