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诉讼离婚应用于普通的民事庭审程序,如果原告方已经决定通过起诉离婚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起码应该知道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这些证件都是离婚诉讼过程当中必须要原告方提交的,如果提交不齐全的话,会给法庭审理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二、诉讼离婚所要经过的程序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①、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②、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③、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4)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二)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候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在我国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结婚证原件,原告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和户口本,夫妻的财产清单,离婚起诉状等相关证件。如果在日后庭审的过程当中,还涉及到其他的诉讼请求的话,应该在律师的提醒之下,积极的准备相关的证据和证件。综上就是。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


·国家赔偿刑事无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刑事无罪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


·男方在监狱可以离婚吗?
      可以的,可以诉讼离婚。与服刑人员离婚可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按照诉讼程序到监狱进行调解,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具体的程序为: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起诉重婚到什么部门立案?
      起诉重婚到什么部门立案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


·一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成为了法律上认可的夫妻之间,双方之间就会互负一种忠实的义务,也就是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有婚外情行为,但现实中总免不了一方有外遇的情况出现,而此时就有可能涉及到起诉离婚。那一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有外遇起诉离婚...


·患哪些疾病不可以结婚?
      患哪些疾病不可以结婚? 患哪些疾病不可以结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民法典》并未一一列举。 对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切勿结为伴侣,目前有以下几种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范围: 1...


·结婚一方生理有缺陷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生理有缺陷的人结婚之条款,然而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性生活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夫妻间的性生活可以更好地调节增进夫妻感情,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若夫或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以致不能正常的过性生活,就难以达不到婚姻生活...


·离婚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婚姻生活中,离婚是所有人最不愿意看到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像我们想的那么美好,现代人的离婚率是很高的。尽管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但是,婚姻中,孩子是没有错的,如果双方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在抚养费的问题上,还是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而且,我国对于离婚关于抚养费...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概念具体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概念具体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概念具体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夫妻离婚之后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