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总则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总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我国的仲裁法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进行裁决,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总则是什么?一起看以下内容: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总则如上所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依照本法执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该根据调解书的结果制作裁决书,协议与裁决书都有法律效力,如果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土方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方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的生活环境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土方工程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建设工程,此项工程涉及到爆破作业等较为危险作业,故而为了与工程有关的个相关单位职员的安全,在从事此项工程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你是否知道土方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方工程承包...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一、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 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 伪造或故意撤换。 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


·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是多长
      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是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1、个人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


·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
      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 一、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 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


·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办
      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税前扣除的依据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税前扣除的依据是什么? 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离职补偿应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处理。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如何赔偿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若签了合同,根...


·特殊工种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特殊工种退休需要什么手续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2、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判刑吗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判刑吗相信您在身边或者新闻上都见到过,因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往往会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的损失,很多人对于如果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会不会被判刑的问题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判刑吗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