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闪婚婚前调查有必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女方闪婚婚前调查有必要吗?
  
  近年来,女方要求闪婚后,男方发现结婚是个骗局并且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件层出不穷,因此,为了避免陷入闪婚的骗局,很多人选择在结婚前对对方进行婚前调查,那么,对女方闪婚婚前调查与必要吗?下面,听一听我们对此的看法。
  
  一、婚前调查是什么?
  
  婚前调查主要是指通过当事人自己、亲属或委托律师对结婚对象进行全面调查的一种方式。首先我们要强调的是,所有调查必须基于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一切非法的调查都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二、婚前调查的内容
  
  常见的婚前调查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个人基本信息调查
  
  (1)身体状况:有无精神病史、有无严重疾病,有无生育史,是否不能生育,有无家族遗产性疾病。
  
  (2)教育状况:主要对真实性进行调查,包括最高学历、学位、是否有海外留学背景、教育奖惩记录。
  
  (3)工作状况:工作经历、目前任职所在单位及职位,工作奖惩记录。
  
  (4)婚恋状况:婚姻状况,是否有离异或丧偶,或婚姻无效记录,与之前恋人是否仍有感情或金线纠葛,是否有婚生或非婚生子女。
  
  (5)家庭状况:家庭成员构成,以及主要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个人有无需要抚养的人,个人有无收养的子女。
  
  2、个人品行调查
  
  (1)违法状况:有无行政违法、刑事犯罪记录。
  
  (2)失信状况:是否因失信被行政机关或工作单位处理过,是否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多次因违约、失信被人起诉,是否因失信被征信机构列为信用等级较差。
  
  (3)评价状况:同事、同学、亲友、社会对其评价,特别是负面评价。
  
  (4)奖惩状况:是否因品行方面受到过奖励或惩处。
  
  (5)不良状况:是否有不良行为,比如婚外情、赌博、酗酒、虐待家庭成员。
  
  3、个人财产调查
  
  (1) 房产状况:名下有无房产,或现居住房产是否为被调查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2) 投资状况:是否有投资企业,对外经营,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3) 收入状况: 是否有工资、奖金以外收入,比如股票、债券、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
  
  (4) 债务状况:是否对外负有债务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债务的原因,比如借贷,赌博、侵权、违约。
  
  (5) 债权状况:是否享有债权,包括到期债权、预期债权,债权形成的原因。
  
  三、婚前调查的手段
  
  婚前调查常见的手段主要是以下几种:
  
  1、当事人或相关人员陈述
  
  通过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的陈述,可直接获取有关信息。优点:获取简单,快捷。缺点:真实性不强。
  
  2、检索公开数据
  
  通过有关部门对外公开的数据进行检索,比如学信网、裁判文书网、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特种行业人员信用公开网。优点:真实性强。 缺点:检索耗时长。
  
  3、向有关部门申请查询
  
  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请可供对外查询的数据来核实调查信息,比如以房找人。优点:真实性强。缺点:手续复杂,可查询范围较小。
  
  综上所述,如果结婚前对结婚有所顾虑,一旦一方提出闪婚并且要求彩礼金,那么,为了解决结婚的后顾之忧,那么合法的婚前调查是有必要的,不过,所有感情的基础都来源于信任,并不是要将对方的所有都进行调查,因此,女方闪婚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与否,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以降低自身对大风险为优。
  
  


·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允许男女结婚的条件,但与此同时也做出了禁止结婚的情形规定。因此,男女在满足了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具有禁止结婚的情形,那最终也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究竟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


·起诉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要什么证据 (一)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6、住房情...


·民事诉讼分家起诉书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分家起诉书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分家起诉书 民事诉讼分家起诉书 原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


·离婚调解后财产的分割还可以进行反悔吗?
      离婚调解后财产的分割还可以进行反悔吗?如果只是对原有财产部分,是不能变更的。只有当发现新的末被分割的财产,才能从新提出。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


·分居两年男人重婚要求离婚可以吗?
      分居两年男人重婚要求离婚可以吗?离婚自由,可以提出离婚。重婚与离婚没有直接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诉讼怎么办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诉讼怎么办 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因为缔结了婚姻关系而对共同的财产享有处分权。在夫妻关系中如果夫妻一方单方面的处理了共有财产的话,会有什么样子的法律后果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


·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告知被告?
      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告知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可以协议不要孩子抚养费吗?
      父母和子女是血缘亲情关系,即使父母离婚,婚姻关系中断,父母和子女的血缘关系也不会割裂,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任何人都不得无视或逃避这项法律责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可以达成协议不要孩子抚养费吗? 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规定,抚...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