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多人共同预谋实施抢劫的时候,则此时就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自然在对共犯作出处罚之前要先作出认定才行,以免出现冤假错案。那究竟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呢?我国《刑法》中规定对抢劫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那一般抢劫罪又是怎样适用死刑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1、抢劫罪以同时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其客体要件。抢劫罪包含有两个行为,一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二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只有同时具备该两行为的,方可构成抢劫罪。正是基于此,行为人劫取财物时,其暴力或者暴力威胁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后果的,我国刑法不再单独予以评价,而仅仅是作为抢劫罪的一个量刑情节来处理。可见,抢劫罪中的暴力伤害行为不是一个独立行为,不具备适用实行过限的前提条件。2、抢劫罪其本身就蕴含着暴力伤害或者暴力威胁的故意,而且这种暴力伤害或者暴力威胁正是作为非法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要件而存在的。也就是说,暴力伤害或者暴力威胁是实施抢劫犯罪所必不可少的,在共同抢劫犯罪中,即使部分行为人不希望使用暴力或者仅仅使用暴力威胁,但对其他共同犯罪人可能使用暴力应当是有预见并予以认可的,这也是抢劫罪与非暴力性财产犯罪的一个重要不同点。二、抢劫罪如何适用死刑1、《刑法》 第263条规定具有八种情形之一的,量刑幅度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跨度很大,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也较大。法定刑的可选择性和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限制和减少死刑的适用;运用失当,也可以扩大死刑的适用。从这个角度讲,也应当注意慎用死刑。2、《刑法》 第263条采用的是相对确定的法定刑,起刑点是十年,最高刑是死刑。因此,并不是只要行为人具有八种情形中的某种情形,就可以判处其死刑,综合加以分析、判析,看其罪行是否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必须处以极刑。只有在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仍不足以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时,才可以选择适用死刑(包括死缓)。3、抢劫罪属于侵犯双重客体的犯罪。由于人身权利的价值高于财产权利,如果抢劫行为只造成被害人的财产损失而未危害被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则不属于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不应对行为人适用死刑。4、从司法实践经验看,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并具有下列情形的行为人,可以考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情节特别恶劣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对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其他具有《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并造成特别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的。实践中,对抢劫罪共犯的认定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毕竟在共同犯罪当中,起到不同作用的罪犯实际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其中要是认定构成从犯、胁从犯或者教唆犯的话,则通常的处罚就是要轻一些的。若在这方面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未成年犯罪是前科能否作为后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未成年人,具有很多的特有的特点,对此,我国也是出台了很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未成年。但是,未成年犯罪,也是需要进行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另外,如果是对于未成年犯罪是前科而言,以后再犯罪,能否作为后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呢?对此,我们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侵占罪是对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这三种特定对象进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都具有意图将自己合法控制的财物变成自己非法所有的特性,致使二者常常混淆。那么究竟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认定强奸罪的常见误区有什么?
      认定强奸罪的常见误区有什么? 一、认定强奸罪的常见误区有什么? 1、丈夫强奸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通说观点认为,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同居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由什么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


·2023电信诈骗量刑标准
      电信诈骗量刑标准2020为:诈骗财物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应当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量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电信诈骗罪的诈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法院会从重进行处理,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


·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相信您都不陌生,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都遇到过这个情况,并不是所有的偷东西的行为可以构成盗窃,司法解释对于盗窃罪的规定可以说是相当详细,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介绍一下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数额的大小是直接决定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因素,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


·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如何处理?
      司法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在发现充分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羁押,对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不适合采取监视居住等缺乏控制的措施时,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如何处理呢?一、逮捕是什么逮捕,是指司...


·刑事案件被派出所传唤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被派出所传唤最长时间是多久?刑事案件传唤的时间最长是二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强奸罪不一定判死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


·故意杀人罪未遂如何认定
      故意杀人罪未遂如何认定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未遂有很多种,包括:(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