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子可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且买房子手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子可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且买房子手续复杂牵连很多,稍有不慎就可能有很多麻烦,这自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在买房子之前有必要先了解清楚应该注意哪方面,这样可以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那么对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房子属于特殊的商品,一般的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对于住宅质量往往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一旦遇到新建住宅出现了令人烦恼的质量问题,就不知道如何解决了。那么买房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下面为您具体分析。
  
  (一)确认开发商是否是有合法手续的房地产公司
  
  发展商应当明示的事项有:
  
  1、是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
  
  2、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经批准销售的平面图、立面图;
  
  3、是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4、是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5、是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6、是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法;
  
  7、是商品房预售的专用账户;
  
  8、是物业管理事项;
  
  9、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看开发商“五证两书”是否齐全
  
  买房的时候都需要审查房地产商的五证两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交房或入住后遇见质量问题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解决。
  
  业主拿到房子或者入住以后,如果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应该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有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向购买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二、签订买房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
  
  (二)签订买房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几个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
  
  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
  
  总的来说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在购房时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导致以后办理各种手续都很麻烦。建议您在签约前可以找律师帮助查证主体资格。另外,对于合同中的条款一定要全部弄明白,不要轻易签字,否则可能上当受骗。至于对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上文中我们也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分期房怎么办理他项权证
      分期房怎么办理他项权证 1、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你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那房产证就得抵押给银行,但房产证是由房管部门代理管理的,也就是你这间房子的房产证是抵押在房管部门这边;而为...


·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的问题是属于财产分割当中最困难的一部分,因为房产的分割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最终得到判决以后,可能都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更名的,所以在针对房产更名的时候,得到房产的这一方肯定就需要了解一下离婚房产更名需...


·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租房合同范本
      现如今,不管是做什么事情,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合同,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最好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


·一、青岛二套房新政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青岛二套房新政规定是怎么样的?青岛二套房首付比例(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


·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当然,此时可以通过签订租房合同来对自身利益提供一定的保护。那到底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精简版,帮助你进行了解。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所有权后再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怎样的?
      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怎样的?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


·二手房贷款利率有以下三种计算方式:
      二手房贷款利率有以下三种计算方式:1、等额法的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2、递减法的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3、现行基准利率是2012年7月6日调整...


·商品房过户的程序
      商品房过户的程序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三)提交相关文件,填写《登记...


·如果父母离婚房子归谁,是否仅会归一方
      如果父母离婚房子归谁,是否仅会归一方一、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配?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情形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