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里有资金的时候会买一套房子做固定资金,但是现在政策也是在飞速的更改着,苏州二套房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您看看
  一、苏州二套房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套房认定标准
  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6、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综上所述,以上就是苏州二套房最新政策和苏州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总而言之,苏州二套房的最新政策主要根据个人贷款而来的,个人的贷款决定着是否是二套房,因地区差异,详细的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机构进行咨询。谢谢观看
  
  
  


·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也就是此罪的立案标准。在区分刑事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这个追诉标准了,达到了标准的才能以该罪进行处罚。那实践中,常见的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近年来,关于校车事故的报道时有发生,由于校车上面乘坐的是儿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在大部分事故中,都和校车超员有关,一些校车运营方管理不善,校车超员超速现象比较严重。我国对校车的安全管理意识也在增加,那么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


·交通事故去哪个法院起诉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选择诉讼途径的人是比较多的,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要是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首先要知道交通事故去哪个法院起诉,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去哪个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其主观意识是过失,但是即使其主观危险性较小,但是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性建设,如果一旦受到损害,可能给国家的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威胁公民生命安全。所以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其也可能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处罚。在实践中,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很容易与其他罪名混淆,那么过失损坏交通...


·起诉交通事故的程序和费用怎么走
      起诉交通事故的程序和费用怎么走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


·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会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与财产上的双重伤害,严重的常常会导致人员伤亡,而在事故发生之后,能做的就是尽快的对事故作出处理,对受害人作出一定的赔偿。那么此时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应该提交的材料都有什么?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应该提交的材料都有什么?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事故,很多时候发生之后的严重程度是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那么这时候受害者怎么维权呢?就只有发起诉讼了,那这个民事诉讼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可以呢?第一,那就是民事诉讼状,这个是人民法院和每一位被告者各一份的。这个肯定...


·关押一年了让取保没钱交怎么办?
      关押一年了让取保没钱交怎么办?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不等于不追究刑事责任。因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为12个月,所以公安机关在法定时间内必须对案件作出处理,一是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如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给予解除。...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发生车祸时不幸的,车祸致人死亡是万万不幸的。在万万不幸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有死亡赔偿金。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能够领取车祸死亡赔偿金的人不肯定不是本人,只能是配偶及直系亲属,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车祸死亡...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是怎么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各个地方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每年死亡人数不计其数,男女老少都有,特别是未成年人要居多一些,因此政府应该要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则,避免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2023车祸评残需要责任划分吗?
      车祸评残需要责任划分吗?车祸评残与责任划分没有关系,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来进行认定的。但后期的赔偿是与责任有关的,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是不报销的,那么伤残鉴定费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的。如果就伤者也有责任,就要承担责任比例内的鉴定费。同时,伤者的误工费、护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