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有很多,我们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不服行政机关的行为,到底是不服其 作出的行政行为,还是不服其依据的相关法律呢这些都是关键问题,那么今天我们要为您解读的是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除驳回和授权行为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作为的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向提出复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审理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行政复议只能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而启动,不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启动。  专利行政复议不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救济程序,但如果当事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情况下,就不能再提出复议;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复议,且复议已经立案受理,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有等复议决定作出后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先行进行复议程序,因为复议程序简捷,不收取费用,且承办人员具有相应的专利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一、可以复议的情形
  
  根据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一)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二)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三)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不服的;
  
  (十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十四)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十六)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十八)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十九)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的处罚不服的;
  
  (二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哪些事项不能复议
  
  (一)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三)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决定不服的;
  
  (四)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五)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所作决定不服的;
  
  (六)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驳回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七)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八)布图设计权利人对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的;
  
  (九)布图设计权利人、非自愿许可取得人对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不服的;
  
  (十)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您在看了以上资料之后,相信已经对该问题有所了解了,其实在上述情况当中您可以发现一个规律,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针对抽象行政行为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6条此时作者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奖励和报酬的权利:a、须是职务作品b、须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创作c、须由该单位承担责任d、...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是怎么规定的
       通过抵押物为担保而建立的债务债权关系当中,其实有一部分人员是直接把自己的著作权所产生的财产权作为抵押物的,软件著作权在市场当中当然会有着一定的财产价值。不过软件著作权质押也是要在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登记的,而且,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这是需要债务人了解的一个问题。 一、软件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对软件开发者权利的保护,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人员对于该知识产权有着所有权、转让权以及用于商业途径以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我国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条件、登记的流程和所需材料都做了明确的说明。下面我们就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首先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也就是著作权人不论是否存在于世均一直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以及如何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允许他人修改...


·商标授权管理侵权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如果假冒他人专利,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构成犯罪。那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属于假冒...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当商品的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或者是著名商标时,往往消费者会更信赖,因为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比普通商标的认定更为严格及权威,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相同之处,同时也有一些区别,那么这二者有何区别呢?下面我们带你一起去了解。 一、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定义不同 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和以前相比是大不一样,我们现在思想开放,而且更注重自己的各种权利。我们您想必都对专利这一方面都有所了解,您也知道专利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劳动成果才出来的。那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呢? 一、基本介绍 专利实施许...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类型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 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


·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一个发的体系,其保护的重点就是在于有关于智力成果的部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创新,促进生产,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与科研水平,其方式是通过立法保障维护市场公平,从而促进合法有效竞争。 那么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