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判定婚姻无效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效婚姻主要是指婚姻的成立不符合法定条件,导致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婚姻无效对整个家庭有巨大伤害,对于正在婚姻当中的双方以及正在打算不如婚姻中的人了解法律关于婚姻无效的具体规定非常重要。当然,如果我们正在面临婚姻无效的情形,我们也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何判定婚姻无效如何处理?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一、无效婚姻如何判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威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关系同居生活,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后一十婚姻关系均属无效。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主要依据有两个:其一是优生学的考虑,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把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下一代。其二是伦理的要求,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造成亲属身份和继承上的紊乱。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在我国的主要表现是表兄弟姐妹结婚。3、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法定婚龄是指结婚时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即男女一方或双方不足法定婚龄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婚姻无效怎么办1、若婚姻被认定无效,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3)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有关婚姻无效的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当事人上诉。2、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3、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无效婚姻对我们的婚姻生活的伤害是巨大的,当一个婚姻被判定为无效婚姻,那么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论是对夫妻双方的关系还是对婚内子女的关系都可能有巨大影响。因此,我们对于如何判定婚姻无效要加以掌握,以更好的知道我们的婚姻效力的状态,当然,我们在遇到婚姻无效的情形时,我们才能更好地处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
  
  
  


·离婚起诉要多久才能判决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离婚打官司律师费要多少钱
      若夫妻需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则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当事人往往会选择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而此时固然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您知道离婚打官司律师费要多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打官司律师费要多少钱 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各地律师接手离婚...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


·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


·国家赔偿法违法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违法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来,《国家赔偿法》采取的是违法责任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丈夫出轨不离婚怎么办
      丈夫出轨不离婚怎么办 一、丈夫出轨不离婚怎么办 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来说,如果提出离婚而对方也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都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共同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可以的,遗嘱的保管人是不限制身份的,但是为了防止遗嘱被篡改,应当将遗嘱交给与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行为人,或者是直接由公证机关进行保管,但是一般来说,遗嘱应该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和个人来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所、亲朋好友都可以。保管遗嘱,是...


·夫妻保证书格式模板?
      夫妻保证书格式模板? 夫妻之间发生吵架或者是结婚之前都比较喜欢签订保证书,但是不是所有的保证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保证书不具有任何意义。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夫妻保证书格式,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夫妻保证书方面的内容有所帮助。 一、夫妻保证书格式 男方: , 年 ...


·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除了会争夺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之外还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其实很多父母都只是为了想要得到孩子而不是真正的理解何为抚养权,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


·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性格冲突或一方过错,致使另一方决定离婚分开时,如果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的抚养权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那么,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呢?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一、要写...


·对于离婚时过错如何认定?
      对于离婚时过错如何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1)重婚。重婚不但违反了《婚姻法》,还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负刑事责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