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后,很多夫妻会选择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有些许差异的,当然法律也对第二次起诉离婚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例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还有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第二次离婚的法律规定和第一次离婚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有在第一次离婚后六个月内不得提起第二次离婚。当然,第二次起诉也不一定会判离婚,需要符合一定条件。若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虽然正常人的人生会经历结婚生子这一过程
      虽然正常人的人生会经历结婚生子这一过程,但是也有些人例外。如果尚未结婚登记就生育子女,我们将这类子女称为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不可避免的就要考虑学籍、医保等问题。那么,在我国给小孩办医保卡非要结婚证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以下为报销需要材料: (一)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


·可以收养亲戚的子女吗?
      可以收养亲戚的子女吗可以,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条件中“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送养人条件中“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被收养人条件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限制。二、亲属间收养子女的条...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我们发现很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都是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这样最终的判决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而很多时候都是在债务或者合同纠纷里面,才会涉及到委托律师的问题。那要是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作详细介绍吧。 一、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起诉离...


·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
      首先,我们要解释一下这个标题,是: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而不是:两夫妻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差别就在“自动”二字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婚只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式,并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那么,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呢?接下来本文可以帮您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两夫妻分居多久算...


·婚前保证书法律效力有吗?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男女双方准备结婚了,某一方写一份婚前保证书,其中各种内容都有。有关于财产的,有关于以后做家务的等等。那么这样的婚前保证书法律效力有吗?下文我们带着您去做一个简单了解。 一、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保证...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已经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一般是比...


·离婚怎么算孩子抚养费?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孩子需要交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抚养费支付问题就变成了头号难题。虽然父母离婚,但父母与子女依然存在血缘关系,父母仍然要对孩子的教育和抚养负责。那么离婚怎么算孩子抚养费呢?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


·如何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如何确定?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且一般协商不会达成一致,会诉讼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裁决。此时,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对于这些欲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父母,了解该如何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是有必要的。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1、请柬 在选择请柬时,可以找一些比较有个性的请柬来吸引人的眼球。 2、签到簿 要提前准备签到簿和签到笔,若酒店有准备的话,婚礼当天提早找酒店领即可 3、酒水、饮料 在购买酒水、饮料时,要计算好桌数,比如:婚礼按20桌...


·保证书约定夫妻财产和小孩监护权可以吗?
      保证书约定夫妻财产和小孩监护权可以吗? 保证书约定夫妻财产和小孩监护权可以吗? 夫妻之间写的保证书,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强迫的情况,离婚时有用,可以按保证书进行。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