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留一份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力是社会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劳动者在给企业单位提供劳动力之前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必须签订有效地劳动合同。那么很多劳动者往往签完了事,并不会索要一份合同,往往企业也不会主动提出。可是这其中就存在了极大风险,有可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就来具体看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留一份么?
  
  应该保留一份。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劳动合同怎么制作?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留一份么?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以防合作双方日后发生的矛盾纠纷问题,法律规定了企业应交付与劳动者一份一模一样的合同。而且劳动者还要注意以上劳动合同范文文本,谨防权益受损。您若是还有有关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办理流程具体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办理流程具体为:一、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二、变更营业执照,带如下资料:1、带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经营地址的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新公司地址...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在工作之中受到伤害叫做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只要确认了是在工作之中受到的伤害,也就是工伤,那么受害者就可以根据受伤级别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那么2017年眼睛工伤鉴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吗,怎么报销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吗,怎么报销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范围内受伤的话,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医疗费、伤残津贴、护理费等等。那么其中的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吗,怎么报销?可能很多人不了解,下面我们为您做介绍。一、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吗,怎么报销工伤护理费能报销,...


·一、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多少?
      一、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多少? 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五万元左右,在受工伤之后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如果受伤情况比较严重的,一般情况下会在病情比较稳定的时候进行鉴定,工伤没有造成伤残的,具体要赔偿多少钱,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一般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一、法律规定多少岁算童工?
      一、法律规定多少岁算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


·雇佣未成年工是否会违法
      未成年工与童工不同,其中未成年工都是已经年满16周岁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生活的,在我国都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雇佣未成年工的行为是否会违法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雇佣未成年工是否会违法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


·辞退员工如何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
      辞退员工如何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


·工伤八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工伤八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一、八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如下待遇: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


·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存在的同时也同时存在矛盾,一方面是用人单位获得劳动力,另一方面是劳动者从中获取报酬,如何使这种利益关系规范化呢,这就要提到劳动合同了那么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协商解除 协...


·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严把工程质量关可以说是
      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严把工程质量关可以说是一句再熟悉不过的口号,从这句口号我们也可以看出,对于一项工程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这个工程的质量。一个高质量的工程,是造福千秋万代的。那么,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